近日,中國經濟網記者在天眼查發現,深圳象鮮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兩則行政處罰資訊(深市監華處罰〔2022〕民治33號、深市監福處罰〔2022〕梅林52號),合計被罰款16.5萬元。
決定書(深市監華處罰〔2022〕民治33號)顯示,5月13日,深圳象鮮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9萬元。處罰事由為其他,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
決定書(深市監福處罰〔2022〕梅林52號)顯示,5月17日,深圳象鮮科技有限公司因銷售不合格食品(荷蘭豆),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罰款7.5萬元。處罰事由為食品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
天眼查顯示,深圳象鮮科技有限公司為北京寶寶愛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寶寶愛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為品牌“美團買菜”和“小象生鮮”運營方。
此前,據北京商報報道,小象生鮮發佈公告稱,從2020年10月29日起,小象生鮮線上服務遷移到美團買菜APP,並變名為“美團買菜生活超市”提供服務,原小象生鮮APP將停止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未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定,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使用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産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産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産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産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産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産經營標注虛假生産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産經營未按規定註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註冊的産品配方、生産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産;
(七)以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産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産食品,或者生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産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産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産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産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