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共用單車大量出現後,深圳因為多個道路沒有設置專用自行車道,導致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增長不少。深圳交警12日公佈數據顯示,1日至9日,深圳交警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3615宗,其中涉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中,共用單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接近一半。為此,深圳交警首次開出了共用單車“禁騎令”。
摩拜905宗佔比過半
1日至9日,深圳交警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3615宗,其中涉自行車交通違法的有3261宗,屬共用單車的有1717宗,佔涉自行車交通違法總量的52.65%。其中摩拜905宗、ofo小黃車666宗、小藍98宗、小鳴13宗、優拜9宗、1步6宗、酷騎4宗、其他共用單車16宗。
根據6月1日深圳交警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共用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規定,對在深非機動車違法行為人實行共用單車停用措施從7月1日起已經正式啟動。
深圳交警已于10日將這些數據通報給了各企業,企業將在5個工作日內對相關的違法行為人啟動停用措施,停用時間為17日至23日。
多為佔用專用車道等
經深圳交警大數據分析,1日至9日涉共用單車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違法高發區域為福田區、羅湖區,分別佔30.12%和28.47%。主要違法路段為深南路、東門路、寶安路、華富路、民治大道、文錦路福華路、東環二路;後海大道、解放路,以上路段查處數佔查處總數的37.23%。
違法高發時段集中在早晚高峰時段,其中7時至9時佔23.76%,17時至19時佔20.35%。主要違法行為是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和佔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分別佔45.37%和34.05%。性別以男性為主——1224宗,佔71.29%;女性493宗,佔28.71%;年齡以20至30歲之間為主——20至24歲,417宗,佔24.29%;25至30歲,573宗,佔33.37%。
交警將隨機抽查督促執行
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禁騎令”實施期間,其將通過隨機抽取相關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身份資訊,與企業執行情況進行比對,看相關違法行為人在停用期內是否使用共用單車,以此來督促企業按規定執行。與此同時,深圳交警也歡迎市民通過電話(0755—83333333)、微網志、微信等方式的舉報,對未按規定執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向社會曝光,並抄報政府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共用單車管理,全面、準確、及時掌握全市共用單車數量,為制定相關管理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和數據支撐,同時為了方便路面執勤警力快速查詢車輛相關資訊,即日起,深圳交警將要求在深投放共用單車的企業把投放車輛的車身編碼、安全檢測合格證明材料等向交警部門報備。
深圳交警將相關資訊植入“六合一”綜合管理平臺,執勤民警可實現對違法涉事車輛的及時查詢。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