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科技 > 網際網路 > 移動網際網路 > 正文

字號:  

北京認定“專車”非法 司機收“通氣兒”短信

  • 發佈時間:2015-01-07 08:53: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通過手機軟體叫“專車”接送,這項服務受到不少市民歡迎,然而,這些所謂“專車”中很多並非合法計程車,多是中高檔私家車或社會車輛,而且同樣的乘車里程,“專車”價格比計程車貴出10%到20%不等。昨天下午,北京晨報記者跟隨市交通執法總隊執法人員一起來到首都機場T3航廈,僅兩個多小時,3輛“專車”中就有兩輛從事非法運營被抓現行,另外一輛還是因乘客不配合執法而“落空”。

  抓現行

  13點17分

  一輛黑色邁騰轎車停靠在路邊,就在車內司機與乘客通過手機進行結算時,已蹲守在首都國際機場T3航廈前多時的執法隊員立即上前,詢問司機是否在從事運營服務。該司機見狀,有些不知所措,隨後便將自己的行駛本及手機遞交給執法人員。根據行駛本顯示,這輛載客邁騰實為一輛私家車(見大圖)。

  隨後,執法人員在該司機的手機中,發現了易到打車軟體的交易平臺。根據軟體“用車明細”顯示,這位乘客中午12點48分從三里屯附近上車,1點17分抵達首都機場,訂單金額為171元,除去易到補貼的80元,乘客實際支付車費為91元。而軟體“訂單收入”中則顯示,訂車金額為171元,扣除平臺佣金、租賃公司佣金,司機實際收入了133.72元。

  而據現場一名執法隊員介紹,正規出租從三里屯到首都機場,全程20多公里,含過路過橋費的打車費也就在七八十元左右。邁騰司機承認從事運營是其個人行為,願意接受處罰。

  14點左右

  幾十分鐘後,又一輛可疑車輛駛進了執法隊員的視線。當執法隊員上前攔住該黑色轎車後,司機並不願意配合執法,呆在車裏許久不肯出來。

  經過執法人員再三勸説,該司機將行駛本上交,並透露自己此前是“拉黑活兒”的黑車司機,拉黑活兒時期就被執法隊員查處過。從這名司機的手機上,執法隊員看到,女乘客是從亦莊打車到飛機場,實際支付了190多塊錢,而如果乘坐正規計程車,這樣的距離則只需要130元左右,可見,如此“專車”車費要遠遠高於正規計程車。

  打掩護

  從黑色轎車下來的女乘客稱,並不是其自己叫的車,而是朋友幫忙叫的,甚至車費也不是其自己支付的。當被記者問及是否知道該車為非法運營的“黑車”時,這名女乘客則表示並不知情。

  執法隊員介紹,執法過程中,常有乘客因為怕麻煩,幫助黑車司機“掩護”,不配合執法。短短兩個小時內,就有3輛“專車”被執法隊員發現,而其中1輛,就因乘客不配合取證,司機未被查處。

  通氣兒

  除了查處“專車”,昨日現場,執法隊員還向北京晨報記者出示了一張“緊急通知”的短信截屏圖:內容為:“截至下午15點,已經扣車200余輛,執法大隊今天的目標是500輛!機場及火車站每車必查。請大家高度重視。儘量不要拉機場、火車站的單!(新到500台新車,公司車輛是您最正確的選擇,招聘長包車司機)”記者看到,該提示短信落款為樂易行汽車租賃。

  據現場執法隊員透露,這條短信為“易到用車”群發給所有司機“通氣兒”短信。“他們接到我們檢查的消息,就通過微信、短信等渠道發送給了司機。提示大家不要到機場或火車站附近。”

  對此,北京晨報記者聯繫“易到用車”,對方表示,易到北京與兩三百家租賃公司合作,全國有1000多家。不排除是其中一家合作企業發送短信給司機,但最終定論尚在核實中。

  20%

  據交通執法總隊新聞發言人梁建偉介紹,去年,執法隊共查處47輛借助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車輛,其中近9成的車費都要高於正規計程車的10%到20%。

  2萬

  對於從事非法運營的企業或個人,一經查處,將被暫扣車輛,並最高被罰款1萬元到2萬元不等。同時,相關部門目前已經開始約談各叫車軟體負責人,希望將本市專車服務規範化。

  交通部門説法

  現行法規難以約束軟體服務商

  滴滴專車、易到用車等公司此前多次表示,其司機來自勞務公司,專車服務僅僅是提供網路資訊服務,並不從事計程車運營服務,因此並不存在不合法行為。

  對此,記者詢問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從目前各軟體經營商闡述的經營模式看,現行的法律或者行政規定很難對其有直接約束,問題的關鍵就是他們並沒有按照所説的模式運營,而是大量採用私家車進行違規運營,也就是所謂的“黑車”。

  昨天,交通執法總隊新聞發言人梁建偉表示,目前,執法人員查處的使用易到用車、快的專車、一號專車等所有具有專車服務的,全部屬於黑車運營模式,即車輛為私家車,司機為私家車主。有司機稱,此前已經同勞務公司或者汽車挂靠公司簽訂合同,但直到司機被罰款,也沒有任何一位司機提出有效的憑證。

  軟體公司回應

  “易到用車”:專車不等同於黑車

  對於昨日現場執法隊員查處的“專車”均是私家車一事,易到表示,目前正在核實。“第一級審核權在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提供車,勞務公司提供司機,我們提供資訊化的服務。如果發現違規,我們也會嚴懲。”對方表示,專車不能等同於黑車,專車在國外叫做“約租車”。易到所有車輛都與租賃公司簽署協議,所有司機都是按照法規要求,聘請的第三方司機。

  “快的打車”:模式上沒有問題

  快的打車相關負責人表示,“快的”合作標準是與正規租賃公司合作,讓他們提供租賃車輛。駕駛員由勞務公司派遣。“模式上沒有問題,但由於目前對專車的業務定性比較模糊。一會兒説租賃車可以做專車,一會兒又説不是計程車就不行,這讓企業很難辦。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明確説法。 ”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