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財産引發的爭議比較多,而且目前對於虛擬財産的權屬界定沒有統一標準。同時,由於法律制定具有滯後性,網際網路新事物和新技術不斷涌現,換代週期也越來越快,每個案件的條件和細節各不相同,還可能涉及到其他部門法,因此在立法問題上仍然存在難題。
一則“玩家退遊價值4萬裝備被回收”的話題在前不久衝上熱搜,再度引發公眾對於虛擬財産維權的關注。3月下旬,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虛擬財産存在於虛擬的網路之中,但其本身具有財産權益和財産屬性,應當受法律保護。
虛擬財産糾紛疊起
上述事件的起因是一玩家在某線上游戲賬號充值二三十萬元,並將裝備道具放進了自己在遊戲中開設的商行。由於有一段時間沒有登錄遊戲,商行倒閉,這些道具全部被系統沒收。該遊戲客服稱“商行倒閉道具被沒收的情況不止一個人遇到,道具無法退換。”
這些看似虛擬的遊戲裝備,卻是玩家真實充值獲得的,虛擬財産損失如何界定和維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隨著以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為代表的新一代資訊技術與現實生活的廣泛融合,網路虛擬財産在人們財産中的佔比不斷增大。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認為,網路虛擬財産屬於無形資産的一種,包括自媒體賬號、網上店舖、網遊裝備、遊戲人物、虛擬貨幣等。
虛擬財産雖然無形,卻具有經濟價值。“有形財産與無形財産共同構成了個人財産,網路虛擬財産作為一種無形財産是個人財産的一部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網路與資訊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輝説。
如今,不少虛擬財産已經成為可交易的商品,並在實踐中探索形成了較為成熟的交易機制。網路遊戲道具頻見於各大拍賣網站,火爆的非同質化通證(NFT)數字藏品等備受關注。周輝表示,隨著以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為代表的新一代資訊技術與現實生活的深入、廣泛融合,虛擬財産的價值在人們的財産佔比中會進一步增大,對於公眾、社會和國家的意義也愈顯重要,既涉及公民的新型私人財産,也涉及企業的新型商業財富,更會涉及國家金融安全、社會穩定等。
然而,當前我國針對虛擬財産的監管還不夠完善,一些網遊公司侵犯玩家權益的現象屢見不鮮,有關網路虛擬財産保護引發的法律糾紛也絕非個案。在中國消費者協會2023年初對外公佈的“2022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中,“網路遊戲停服刪檔引發虛擬財産侵權爭議”赫然在列。
業界呼籲加快專門立法
事實上,對於網路虛擬財産的保護,我國已有相關法律文件進行了相應規定。
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首次明確提出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産要依法進行保護,彌補了我國法律在虛擬財産保護問題上的空白,明確了數據、網路虛擬財産的財産屬性,這是對虛擬財産進行保護的第一步。
這之後,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發改委也給出了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對數字貨幣、網路虛擬財産、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産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
然而,業內人士認為,對虛擬財産應當如何認定、又如何進行法律保護,所需要的具體法律依據還要留待民法分則或單行法解決。
“虛擬財産引發的爭議比較多,而且目前對於虛擬財産的權屬界定沒有統一標準。同時,由於法律制定具有滯後性,網際網路新事物和新技術不斷涌現,換代週期也越來越快,每個案件的條件和細節各不相同,還可能涉及到其他部門法,因此在立法問題上仍然存在難題。”付建説。
“虛擬財産具有必須依託于特定網際網路平臺的特點,虛擬財産權利人與網際網路平臺之間存在著合同關係。比如註冊自媒體賬號、開設網店等需要同平臺方簽訂合同。通常用戶與網際網路平臺所簽訂的合同係平臺單方訂立的格式條款合同。”北京普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娜説,我國民法典關於格式合同的規定雖然抑制了優勢一方通過格式條款限制、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不合理操作,但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遊戲玩家處於弱勢地位的局面。比如説,民事糾紛的處理一般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特點,用戶維權時往往會面臨舉證困難的問題。
在本月閉幕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呼籲,加快網路虛擬財産保護專門立法。皮劍龍認為,加快網路虛擬財産保護的專門立法,既是加強國家競爭力的需要,也是保護民眾權益的需要,同時也是加強監管的需要。需要儘快立法治理非金融虛擬財産,為非金融虛擬財産構建合適的法制框架,明確網路虛擬財産的法律屬性、法律地位及其法律救濟等,保障相關産業安全穩定發展。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