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10月15日訊(記者 胡愛善)隨著旅遊+金融場景深度融合,越來越多旅遊消費者習慣使用線上旅遊公司(OTA)的旅遊分期産品。但近日多位途牛消費者向中國網科技投訴稱,遭到途牛旅遊分期貸款産品 “首付出發”的“坑害”,在因故修改行程、取消訂單後,不但要扣掉一大筆違約金(全部旅遊團費的60%-80%),還要一次性支付分期貸款全部的12期或18期手續費。
取消訂單後果“嚴重”:扣團費、扣全部分期手續費、被惡意催收騷擾
據來自北京的翟先生表述,其今年4月份在途牛上預定了北京到台北自由行,並申請了5930元的途牛“首付出發”分期貸款産品,還款期數為18期。
後翟先生因故取消了訂單。讓翟先生沒想到的是,在他已被扣違約金之後,途牛還要他支付5000多貸款的18期全額利息。翟先生還透露,途牛通過外包催收公司眾勢信用對他進行威脅騷擾。
對此,途牛對中國網科技表示,根據協議,該客人屬於臨時取消行程,需要扣除80%團款作為違約金,同時,途牛表示,要求消費者支付全部18期的分期手續費,“在開通‘首付出發’服務時,合同條款中的《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就退訂已做提示説明。”
另一位安徽的黃女士也對中國網科技描述了自己的類似遭遇。她在今年7月7日通過途牛訂購7月8日出發的廈門遊,總價為3601元,當天下午她因故取消訂單,也損失兩千多元。
黃女士展示的訂單資訊
黃女士稱,當時她選擇支付了2030元的作為首付款,剩餘1571元通過途牛提供的“首付出發”12期分期産品來支付。在取消訂單後,途牛在扣除一部分違約金後,還向其收取了250.88元貸款違約金,黃女士説自己總共損失2280.88元。
對於黃女士的不愉快遭遇。途牛對中國網科技解釋稱,“按雙方簽訂的境內旅遊合同條款,出發前1-3天取消行程,旅遊者須支付60%團款即2160.6元,其餘1440.4元退款至客人“首付出發”賬戶,用於抵消貸款金額。因其貸款1571元,故還應還130.6元,加上9期(因有3期免服務費的優惠活動,故為9期)服務費120.15元和罰息0.13元,合計還款250.88元。”
中國網科技發現,有關途牛的旅行投訴,大部分涉及到“首付出發”這款分期産品,多數消費者的投訴也是集中在“取消行程後認為被途牛多扣了錢”。
從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到,消費者在取消訂單後,還會被要求償還分期貸款的全部分期服務費,而一般消費者的常識是,取消訂單後上述貸款並未被消費者實際使用,因而無需支付服務費;而儘管這一條款已經引發諸多投訴和爭議,關於分期貸款的説明《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中這一與人們常識相悖的條款,仍未被途牛顯著提示。
途牛對此回應稱:“途牛首付出發是途牛金服打造的一款旅遊分期産品,旨在為用戶提供一種更自由便捷、資金壓力更小的消費方式。用戶在開通首付出發服務時,合同條款中的《消費信貸業務服務協議》就退訂已做提示説明。”
中國網科技發現,途牛在退訂協議制定的規則是,如果訂單變更是由用戶原因所致的,用戶需支付所選擇分期期數對應的全部分期服務費。
首付出發貸款協議
黃女士提供的消費信貸服務協議
根據黃女士提供的這份消費信貸協議顯示,提供貸款的分別是南京開匯網際網路科技小貸公司和廣州開匯網際網路小貸公司。南京開匯小貸分別由途牛持股70%股份,而廣州開匯則由途牛100%控股。
“首付出發”是途牛于2015年8月上線的自營旅遊分期業務。彼時,途牛旅遊網CEO于敦德表示, 計劃將公司主業從“純旅遊”轉型為“旅遊+金融”,因此這款産品被寄予厚望。
2016年11月,于敦德宣佈將途牛集團化,拆分稱旅遊度假和金融科技兩大板塊。目前,途牛至少擁有基金銷售、保險經紀、商業保理、融資租賃、網路小貸公司等多塊金融牌照。
主營業務下滑明顯 金融服務收入成支撐
中國網科技查閱途牛財報發現,今年上半年其主營的打包旅遊産品收入呈現頹勢,金融收入成為增長利器。一季度財報顯示,途牛的打包旅遊收入3.659億元,較2018年同期下降9.1%,包括旅遊産品金融服務在內的其他收入為9100萬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長16.8%。
2019年二季度,途牛的打包遊産品收入4.3億元, 同比下降1.9%。包括旅遊産品金融服務在內的其他收入0.91億元,再次實現同比增長3.7%。
一份第三方報告指出,途牛作為一家OTA平臺擁有供應鏈和用戶上的天然優勢,網際網路金融業務起到反哺旅遊出行業務的作用。尤其公司深耕的出境遊、跟團遊等主要業務上增長迅速,成為個人金融業務主要入口。
自2014年起,國內多家線上旅遊企業推出自家分期旅行産品,包括去哪兒網“拿去花”、途牛“首付出發”、同程“程程白條”、驢媽媽“小驢分期”、京東推出的“旅行白條”,飛豬的“花唄分期”等。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