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志科技實控人“閃電”變更後,股價兩次漲停。
9月17日晚,深交所對達志科技下發問詢函,要求詳細説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蔡志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劉紅霞轉讓公司控制權的原因、王蕾收購上市公司的原因、以及湖南衡帕動力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衡帕動力)與公司業務是否存在協同效應。
同日,達志科技公告稱,公司原控股股東、實控人蔡志華及其妻子劉紅霞擬將公司16.68%股份轉讓給衡帕動力,每股轉讓價29.1元,轉讓價款總計5.13億元,並將公司41.2%股份表決權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永久授予衡帕動力行使。本次權益變動後,衡帕動力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受讓方的實際控制人王蕾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新實控人。
原實控人限售期剛過便離場
公司或將經歷換血與分拆
值得注意的是,衡帕動力計劃擇機將其控制的新能源動力電池資産注入上市公司,在上市剛滿三年後,達志科技很有可能將成為創業板借殼第一股;此外,公司新實控人王蕾跟“新能源造車新勢力之一”的威馬汽車關係匪淺,其持有威馬汽車母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1.73%股權,並擔任監事。
針對深交所問詢函以及達志科技實控人變更,《證券日報》記者電話採訪達志科技證券事務部,對方表示:“目前公司掌握僅僅是公告的資訊,不方便回答。”
達志科技于2016年8月份成功登陸創業板,今年8月份公司股東:蔡志華、劉紅霞、蔡志斌及共青城朗酬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朗酬投資)三年限售期剛過,蔡志斌、郎酬投資接連發佈股份減持計劃,蔡志華夫婦不僅轉讓股份,更是連公司表決權都放棄,只留下條件寬鬆的業績承諾協議。
公司《股份轉讓協議》顯示,蔡志華夫婦承諾達志科技現有業務在2019年到2021年三年期間每年實現凈利潤均不低於3000萬元,2020年年末實現的凈利潤金額以2021年實現的凈利潤優先補足。達志科技歷年年報顯示,2016年到2018年,公司分別實現歸母凈利潤4807.81萬元、5411.9萬元和5517.31萬元。如此看來,對比3000萬元的承諾業績明顯偏低。
儘管達志科技2019年上半年業績下滑,實現歸母凈利潤1830.8萬元,同比下降35.9%,但實現全年3000萬元的利潤目標並不困難。對於此業績承諾協議,深交所問詢函中要求公司説明業績補償條款設置的原因、相關業績指標及補償方案設置的合理性以及具體實施程式。
清暉智庫首席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顯而易見,3000萬元的利潤目標過低。較低的利潤目標,難以發揮業績承諾應有的約束和激勵功能,讓業績承諾成為擺設。這種條件寬鬆的業績承諾協議,很有可能是為之後將新能源動力電池資産注入上市公司鋪路。”
達志科技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未來一年內,達志科技無論是經營業務還是管理團隊都將經歷重大變化。不排除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優化、調整或增加,並將選擇合適時機把受讓方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新能源動力電池資産按照規定的程式注入上市公司;不排除提出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産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于他人合資或合作的明確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産的重組計劃;權益變動完成後,計劃對上市公司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調整。
如果雙方計劃順利推進並實施,達志科技易主衡帕動力將很有可能成為創業板首例借殼的潛在案例。
衡帕動力接手早有準備
王蕾或從幕後到臺前
接手達志科技的衡帕動力並非師出無名,雖然今年7月30日才成立,但其既有地方國資背景,又同威馬汽車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天眼查數據顯示,衡帕動力主要股東為衡陽弘祁投資責任有限公司(簡稱湖南衡祁)和淩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簡稱淩帕新能源)。
湖南衡祁於今年3月27日成立,目前對外投資只有衡帕動力一家公司,經股權穿透後,其最終受益人為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此外,淩帕新能源是衡帕動力的法人及執行事務合夥人,王蕾是其最終受益人,且持有38%的股份。王蕾亦是威馬汽車的核心人物之一,擔任職位及名下公司不少都跟威馬汽車有關;而淩帕新能源的董事長沈暉正是威馬汽車的創始人、董事長兼CEO。
對此,深交所也在問詢函中質疑,衡帕動力設立時間不足2個月,請衡帕動力説明公司是否專為本次收購而設立的合夥企業?並要求達志科技補充披露衡帕動力新能源動力電池資産的基本情況、具體內容、現有規模、財務狀況、股權結構等説明相關資産注入是否可能構成重組上市。
針對達志科技控股股東、實控人擬發生變更一事,威馬汽車相關負責人回復媒體稱,威馬汽車和淩帕新能源是兩家獨立運營的企業,威馬汽車並不參與和影響淩帕新能源的日常運營與決策。收購達志科技公司是淩帕新能源獨立的公司行為,威馬汽車部分高管參與對淩帕新能源的投資屬於公司高管的個人行為。
不過宋清輝認為:“作為威馬汽車核心人物的王蕾現在成為達志科技新的實控人,很有可能王蕾是為了讓威馬汽車的新能源電池資産通過借殼方式上市。目前,新能源汽車與新能源電池兩塊資産分拆上市的做法,這在新能源行業並不常見。”
(責任編輯: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