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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約租車規定出臺 價格與專車相比並無優勢

  • 發佈時間:2015-05-20 08:1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專車帶來的市場競爭沒有動搖目前廣州市交委對計程車的基本管理制度,但是打開了一個小小的口子———約租車。昨日提交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正案),專門增加了一條有關約租車的內容。約租車的運營形式跟目前市場上的專車類似,也是要通過電訊、網路等方式約車;而與計程車不同,它從5座以下擴展到了7座以下,據廣州市人大法制委透露,約租車還不像計程車一樣有運力指標限制。

  約租車要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

  昨日舉行的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二審稿)》)提交二審,其中第十六條規定,從事約租車要經過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也就是説,從事這一行必須經過交委批准。車輛駕駛員和車輛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只能通過預約方式為乘客服務,不能像計程車一樣巡遊攬客。

  昨日,當數名人大常委會委員對計程車運力指標進行抨擊時,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工作人員解釋説:“計程車的運力指標沒有放開,但預約計程車這一塊,有關部門考慮過想放開,根據目前市場情況來看,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很受歡迎,有這樣的需求,法規修改時,也考慮到這個情形,沒有把計程車的運力指標擴大到預約計程車的範圍,僅僅是目前計程車的範圍領域。所以對於預約專車服務,沒有運力指標的限定,這是修改法規過程中已有的共識。”

  約租車規定比較“謹慎”

  儘管只是一個修正案,但是過程也不簡單。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小清指出,《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正案一審後,市人大先後召開四場徵求意見座談會,分別聽取市交委、有關行業協會、網路打車平臺公司、汽車租賃公司、出租汽車企業和出租汽車司機對推進約租車服務試點工作的意見,其後又進行了立法調研,並徵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意見後才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二審稿中對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汽車駕駛員、車輛、資訊化服務平臺經營者等從事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應當遵守的基本規則作了規定,並對預約出租汽車進行了界定,同時授權市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預約出租汽車資訊化服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按照行業資訊化接入技術標準的要求建立資訊化服務平臺,並與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實現資訊共用、互聯互通。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將預約出租汽車的有關資訊接入資訊化服務平臺。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叢翠玲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修正案中關於約租車的規定比較“謹慎”,但她也認為,修正案正視約租車才是正確的,不應該對這種新事物視而不見。

  焦點關注

  “本身要求簡政放權,現在還不改”

  數名委員呼籲放開計程車指標,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副主任魏強表示,指標控制是計程車管理的基礎性制度

  昨日會議,比約租車更吸引火力的是計程車指標限制。昨日上午,部分人大常委會委員在分組審議時不約而同抨擊現在的運力指標限制。

  “關於計程車客運管理條例,我的意見應該不會被採納,但我還是要提一下。”周濟光委員建議取消二審稿第七、第八條,因為其中提到了計程車運力指標。“市政府不要對計程車的運力指標進行約定,因為運力指標沒有説得出的依據。”他認為,不能説運力指標,本身就是一個市場行為,有需求就存在,不需求,就讓市場淘汰。他表示,運力指標大大增加計程車的運營成本。

  “這個城市需要多少計程車,應該還是要市場,讓居民群眾的需要來決定,而不是由政府部門簡單地來發一個牌或是怎麼樣。”有常委會委員指出。還有委員直指,二審稿第七條中説的花都、番禺、南沙、增城、從化5區市計程車運力指標投放計劃,所謂的簡政放權不是真正的簡政放權,因為後面還有一句“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委員余堪賜説:“本身要求簡政放權,現在還不改,還是用法律的條文去固化,特別是現在提倡有的東西是由市場決定,政府不該管的就不要管。現在剛剛修正,還是把這個東西固化,這和修改的初衷不一致。”

  在多名委員發表相似意見之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副主任魏強解釋説,修正案只能進行小範圍修訂,不像修訂案。指標控制是計程車管理的基礎性制度,也是全國各地計程車管理的基礎性制度,“這個要改,改變可能太大了”。

  知多D

  約租車需取得營運資格

  根據二審稿,約租車是指依法取得營運資格,根據乘客通過電訊、網路等方式提出的預約申請,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客運服務,並以行駛里程、時間或者約定計費的核定載客量為七人(含駕駛員)以下小型客車。

  觀察

  私家車載客能否洗白

  仍未可知

  挂靠在專車平臺上的私家車是否有洗白機會依然沒有明確答案。正在審議的《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正案回避了此前社會呼籲的將約租車牌照向私人開放的訴求,而表示會有另行規定。

  牌照:是否向個人開放不清楚

  修正案中僅規定,未來從事預約計程車服務的車輛必須取得資格證書(即牌照),相應的預約計程車資訊平臺要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實現資訊共用、互聯互通。但是否向個人開放等此前呼聲最高的改革訴求卻並未在修正案裏涉及。

  目前的交通法規要求各地對計程車實施數量控制,牌照僅對計程車公司開放,個人無法申請,這些政府管制措施長期以來備受社會詬病,不少聲音呼籲政府在約租車牌照上的管理措施能夠比計程車牌照更開放,不對約租車數量設限,同時讓個人也可以申請約租車牌。

  即將從6月1日開始上線運營的上海出租汽車資訊服務平臺和目前廣州交委在做的約租車平臺類似。不過媒體報道顯示,上海市交委已經明確約租車數量將進行總量控制,投放頻率僅限于早晚高峰期,但約租車牌照是否向個人開放則未公佈。

  司機:門檻或比計程車低

  修正案在附錄裏還介紹了交通部對於專車的發展意見,該意見要求網路約租車輛必須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道路運輸證(約租),並按規定辦理運營車輛保險。這也意味著即使未來約租車車牌向個人開放,私家車也必須先從非運營車輛改成運營車輛才能獲得申請資格,而在改變性質之後,其附帶的車輛保險也要升級成運營車輛保險。此前保監會的數據顯示,車主為此需要每年多掏3800元保費。

  修正案還要求未來約租車的駕駛員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不過具體是什麼條件卻未明確解釋。這裡的措辭為“規定的條件”而不是“獲得從業資格”,這也很可能意味著未來約租車司機的上崗條件會比計程車司機稍低,目前計程車司機上崗前必須經考試獲得由市交委頒發的資格證。

  約租車對專車影響幾何?

  按照廣州市交委此前公佈的資訊,廣州將率先投放2950輛約租車,目前這些約租車已完成招投標,中標企業依然以傳統的計程車公司為主,如白雲集團、廣駿集團和廣州交通集團。

  由於目前約租車依然在測試階段,其具體價格指標和服務標準依然未知,因此它的投放會對目前廣州的專車市場帶來何種挑戰暫時未可知。不過從測試版本的約租車來看,其價格和市面上的專車相比毫無優勢。

  南都記者此前的調查顯示,在不使用專車優惠券的情況下,約租車的起步價格是目前市面上主流專車品牌裏最貴的,根據約租車測試版,其三個類型起步價分別是:舒適型20元,商務型25元,豪華型30元。不過其每公里里程費相對其他專車則較便宜,甚至和計程車2.6元/公里也比較接近。

  和這2950台約租車相比,仍未公佈的約租車管理辦法對專車帶來的衝擊反而更大。如果約租車管理辦法明確限定了牌照不向個人開放,同時又要求所有打車軟體平臺的車輛數據和訂單數據向市交委開放,這將肯定會導致廣州現有專車數量大幅下降———南都此前對專車的問卷調查顯示,受訪專車中高達47%的專車為私家車。一旦不放開約租車牌照,或許這些私家車將全部被趕出專車平臺,無法再繼續接單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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