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覆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河南的李女士近日也碰見了這樣的問題。
據河南廣電總臺都市頻道報道,李女士説,女兒小夢(化名)今年13歲,她玩的遊戲叫狼人殺經典版本。從今年的8月份開始,小夢就在這款遊戲裏充錢。由於小夢在遊戲中綁定的是李女士的身份資訊,所以充錢根本不受限制。從去年到現在一共充值了3萬多元。從充值記錄上可以看到,小夢的充值次數很頻繁,少的時候幾十元,多的時候上百元,有時候一天會充值很多次,而這些錢最終都變成了狼人殺遊戲裏面的禮物。
上海娛公競宇網路有限公司客服回應稱,遊戲充值退款的問題,要用遊戲充值的賬號去聯繫線上客服,那邊會處理。線上客服表示,會在三到五個工作日之內進行核實,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步處理。可對於退款的流程以及相關規定,客服卻一問三不知。遊戲客服回復説,他們會在三到五個之內核實完畢,然後回復李女士。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於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路付費遊戲或者網路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路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