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號稱工業級的FFU空氣凈化器在電商平臺上以家電的身份熱銷。FFU全稱為Fan Filter Unit,中文全稱是風機過濾單元,被廣泛用於潔凈生産線等工業領域,但最近在國內各大電商平臺上以家電身份熱銷。
上海市質監局委託上海市環境保護工業行業協會,對這種産品的品質安全進行了調查,檢測結果顯示風險很高,甲醛凈化能力幾乎沒有。消費者陳女士向記者介紹了她選購這種FFU空氣凈化器的原因。
陳女士説:“2014年我老公在淘寶上買的,有點像立式空調那麼大的機殼,金屬殼。買它的初衷是我們家客廳特別大,大概有40平方米,當時我和我老公都認為這種空氣凈化器是沒有什麼技術含量的,所以就買了這個。”
監管部門之所以重視FFU空氣凈化器的産品品質,是因為這類産品的市場已經越來越大。在電商平臺搜索關鍵詞“FFU”,得到的相關商品有近千種,售價主要集中在1500元至2500元之間,很多都打出了“工業級”的標簽作為産品賣點。雖然FFU凈化器種類很多,但是産品外觀相似,都是金屬外殼、櫃式設計,而且這些FFU空氣凈化器幾乎都宣稱:自家産品空氣凈化能力比一般家用凈化器功率強得多。《天天315》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一家淘寶網上的FFU空氣凈化器商家。對方介紹,因為這種産品的功率大,很多消費者都買來改造成家用新風系統。當記者問到産品的品質標準時,對方用“工業標準”含糊帶過,並且解釋這不是家用電器,所以不適用於國家強制標準。
這些打出了“工業級”標簽作為産品賣點的FFU空氣凈化器,功效究竟如何呢?根據央視《每週品質報告》的報道,上海市質監局委託上海市環境保護工業行業協會做了調查。這次調查共在天貓和京東兩家電商平臺上抽取了13個批次的産品進行檢測,只有4款産品標稱執行了相關國家標準,其餘9款産品都沒有標稱執行標準,屬於無標生産。檢測發現有11款産品實際PM2.5凈化能力不足標它們所宣稱的60%。
此外,所有13個批次FFU産品在網頁上都宣稱具有甲醛凈化功能,檢測人員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檢測,13批次FFU凈化器中實測值最高的只有它們標稱值的30%,有9款産品甲醛凈化能力實測值甚至低於檢測範圍下限。上海市計量院材質中心高級工程師沈浩説,這些FFU凈化器幾乎沒有甲醛凈化能力。
沈浩説:“這臺産品標稱PM2.5凈化能力有1200,實測下來只有600,不到一半。它標稱的甲醛(凈化)能力是200多,實測是小于20,低於我們的檢測線,差了有10倍左右。”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潔凈空氣的能力是空氣凈化器重要的性能指標,而安全性能指標是對家用電器的最基本要求。從2014年至2016年,上海市質監局曾連續3次針對家用空氣凈化器展開監督抽查,所有空氣凈化器的安全指標合格率都是100%,但是這次針對風險調查抽到的13款FFU凈化器的檢測結果顯示,安全指標竟然都不合格,合格率為零。上海市計量院材質中心高級工程師于志強介紹,安全風險調查參照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對FFU凈化器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穩定性”“機械危險”三個項目分別進行了檢測。
于志強介紹説:“模擬的手指可以觸碰其內板的電機,這樣我們的手就會有被勒傷或者衣服被絞入的危險,這是直接裸露的強電部件,現在外電錶顯示是224.9V,老百姓碰上會非常危險,有可能致殘,也有可能觸電身亡。”
看到了這樣的檢測數據,在家裏安裝了FFU凈化器的消費者周先生表示,之所以購買FFU凈化器,主要是相信了他們宣傳的大功率的效果,並沒有注意到這麼多的安全隱患。
周先生説:“它的各種技術指標確實‘簡單粗暴有效’,但是它的隱患也比較多。如果長期使用,我肯定會選一個品牌的産品,但現在來看,我是短期使用,空氣污染的時候我會開兩天,沒有當成常用的家用電器。”
這次風險調查的FFU凈化器,僅來自天貓平臺的3款月銷量就達到2000台。在工業領域,這類産品都會有專業人員進行管理和維護,所以相關的安全性標準就沒有那麼高。FFU凈化器是部分企業將工業裝置簡單改造成家用電器,沒有按照家用電器的標準進行重新設計,經過簡單加工就走向市場。雖然企業節約了産品的開發成本和設計時間,卻降低了産品品質,帶來了安全隱患。
參與這次調查工作的上海市計量院材質中心高級工程師丁臻敏説,FFU凈化器的結構不止簡單,而是簡陋。消費者誤認為這種又重又大、標稱功率又高的産品可靠,實際上風險不小。
目前空氣凈化器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電商平臺上,相當數量的消費者把銷量作為重要的參考標準。上海市環保工業行業協會空凈專委會秘書王康提醒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上購買空氣凈化器不要迷信銷量排行,要看清商家的介紹和産品品質認證。
關於這一話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桐以及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雲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經濟之聲:是否了解過FFU空氣凈化器,是不是曾經因為這種凈化器功率大性價比高動過心?
邵桐:根據查詢和記者的調查,FFU空氣凈化器是在工業上或者工業廠礦這種特殊生産經營條件下使用的空氣凈化器,並不適合於普通家庭使用。
經濟之聲:從監管機構的調查檢測結果來看,這種FFU空氣凈化器的凈化效果和除甲醛能力和其打出的“工業級、大功率”並不相符。所有13批次被抽樣的産品都來自於天貓和京東兩大電商平臺,這是否説明這種FFU空氣凈化器普遍存在問題?
蘆雲:家用空氣凈化器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該標準從2016年3月1日正式實施,之前大家選購空氣凈化器的時候很盲從,但是這個標準出臺之後,它有四項核心指標幫助消費者判斷:第一是CADR值,即‘潔凈空氣量’;第二是CCM值,即‘累計凈化量’;第三是效能等級,第四是噪音標準。其一、二在國家標準中都給出了相應的參考數值,這對於大家選購空氣凈化器以及對於空氣凈化器的規劃和發展具有非常大的幫助。目前很多電商平臺上所銷售的工業級凈化器,首先是工業級凈化器沒有國家標準,其次是經過簡單地加工改造之後,還不清楚是否適用於家中,比如在工廠的車間裏,它更多地是除去粉塵或者其他污染物,而對於家庭裏的除甲醛、霧霾功能,經過上海質監局委託的檢測機構,可以看出其數值並不理想。第三,既然是作為家用空氣凈化器進行銷售,就應當符合現在國家關於家用空氣凈化器的標準,但在實際的銷售過程中以及在調查中並沒有看到商家這樣做,可能是商家鑽了法律的空子。
經濟之聲:這些商家宣稱自己的産品比普通的家用空氣凈化效果要好,事實上可能並非如此,這是不是一種虛假宣傳呢?
邵桐:這應該是虛假宣傳,如果銷售和生産空氣凈化器沒有執行國家相應標準,這就應該被認定為是一個不合格的産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合格産品不能在市場銷售。如果在市場銷售的過程中,所執行的標準沒有達到國家法定標準,可能會對使用工業級空氣凈化器的消費者造成人身財産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經濟之聲:如果這種産品主要靠電商平臺途徑來銷售,平臺是否應該對相關産品加大審核力度?
蘆雲: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平臺應該有這樣的責任和義務,因為在平臺上銷售的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産品,就是一種不合格産品。對於不合格的産品,平臺有審核義務,如果確實發現這種不合格産品,應該讓其下架。在實踐中,很多平臺當發現不合格産品的時候會主動先停止銷售,責令下架,然後再去追究相應責任。當然,相關監管機構接到投訴或者舉報,或者在日常的抽樣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産品時也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和查處。
經濟之聲:有觀點認為監管機構用國家強制的家電標準去檢測工業級的FFU凈化器並不合適,從法律層面如何評價?
邵桐:這是在偷換概念。工業級的空氣凈化器不適合普通消費者的家庭使用主要有幾方面原因,第一,國家有標準,有相關法律規定;第二,生産者和經營者出售的産品和服務都有針對性,有特定的使用效果和使用範圍。如果將工業級的空氣凈化器直接銷售給普通家庭,缺少最起碼的安全保障、沒有達到相應的産品標準,就無法保證消費者在不具備專業知識情況下能夠正常安全地使用産品,尤其是普通家庭中有老人和兒童這類特殊人群,他們的人身安全不可能以專業的使用者或者維護者的水準衡量。因此這種生産經營和消費模式完全不合法,會給消費者日常生活帶來很大安全隱患。
經濟之聲:在電商平台中經常會有各種評價,似乎大多來自於使用産品的用戶,這種評價的真實性如何?産品評價是否屬於産品宣傳的一部分?如果評價與宣傳實際的功效不符是否屬於虛假宣傳?設計這種評價體系的電商平臺有沒有責任?
蘆雲:在網購的時候,可能大家都會去看頁面介紹和宣傳,但更多地是看銷量、評價。然而,這些評價和銷量往往並非來自真正購買産品的消費者,甚至有的經營者為了獲得好評,用一些不當手段或者惡意威脅恐嚇消費者,所以現在評價或銷量的可信度並不高。其實評價本身不是一種宣傳,但是如果人為地介入了經營者的不當行為可能就有了宣傳性質,而這種宣傳往往會誤導消費者。而且現在消費者不僅看評價,可能還看朋友是否用過,對於經營者而言,這種所謂的評價變成了自編、自導、自演的鬧劇。因此,不管是平臺還是電商,要本著誠信經營的理念去對待消費者,規範信用評價體系。
邵桐:如果對於PM2.5以及甲醛的凈化率或者凈化指標沒有達到國家標準,卻在産品的相關説明和宣傳中作出承諾,這肯定構成虛假宣傳。因為這些數值是根據專業部門採用專業手段採集和獲取的,更具有權威性。所以,商家和經營者都應當本著對企業負責、對消費者負責的精神,對自己的産品進行一個客觀的宣傳,或者在生産産品時給出一個客觀的能夠令消費者信服的宣傳。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