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8月22日訊 昨日晚間,酷派公司發公告稱,公司近日接到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原告)訴公司的附屬公司東莞宇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公司附屬公司酷派軟體技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一擔保人)及公司的附屬公司宇龍電腦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二擔保人)的民事起訴狀。
根據民事起訴狀,原告訴稱其與借款人于2016年7月18日簽訂了《融資額度協議》。根據融資額度協議,貸款行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人民幣 1.7142億元的授信融資,期限自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第一及第二擔保人與原告簽訂了相關的擔保合同,共同向原告提供連帶責任 保證擔保。
基於上述融資額度協議和相關擔保合同,原告與借款人于2017年7月12日簽訂了《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協議書》和《保證金質押合同》,約定原告同意承兌以借款人為出票人、第二擔保人為收款人,總金額為人民幣66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借款人提供30%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980萬元。
2017年7月12日,借款人依約繳存了 1980萬元保證金,原告依約開立並承兌了一張金額為66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到期日為2018年1月12日。另外,原告與借款人于2017年7月13日簽訂了《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協議書》和《保證金質押合同》,約定原告同意承兌以借款人為出票人、第二擔保人為收款人,總金額為人民幣6257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借款人提供30%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877.1萬元。
2017年7月13日,借款人依約繳存了1877.1萬元保證金,原告依約開立並承兌了一張金額為6257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到期日為2018年1月13日。
原告稱其經調查發現,借款人、第一及第二擔保人涉及多宗訴訟案件,且重要資産被法院查封凍結,依據《融資額度協議》、兩份《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協議書》及相關 的擔保合同的相關條款所規定,上述情況已經構成借款人、第一及第二擔保人對原告的違約,故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訴求如下:
1.判令借款人立即向原告補足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人民幣8996.7萬元。
2.判令第二擔保人對借款人在原告處的上述補足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3.判令第 一擔保人對借款人在原告處的上述補足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4.判令本案的一切訴訟費用由借款人、第一及第二擔保人連帶承擔。
酷派方面認為,該承兌匯票目前尚未到期。酷派公司已聯絡律師,正積極收集證據,以對民事起訴狀作出抗辯。
(責任編輯:張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