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醫院門診命名不得“標新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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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醫院門診命名不得“標新立異”

2025-08-04 13:5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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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少數醫療機構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暗示療效的門診名稱誤導患者等現象,國家衛生健康委出臺《關於規範醫療機構門診名稱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醫療機構應當遵循依法合規、科學規範、清晰準確的原則進行門診命名。

通知要求,門診名稱應當與診療科目相匹配,可在一級診療科目基礎上,依據二級診療科目進行細化,如“內科門診”“外科門診”“心血管內科門診”“神經外科門診”等。中醫醫院設置的專病門診應以疾病、症狀命名,符合中醫理論、科學規範、簡短準確,使用較為通俗易懂的名稱,如“心悸門診”“失眠門診”等。不得採用誇大、不切實際的用語,不得採用誤導患者的用語。

通知要求,特色門診的名稱應當真實、準確、簡潔、清晰地反映專科特色和診療範圍,可使用疾病和症狀名稱進行命名,如“糖尿病(特色)門診”“健康體重管理門診”等;多學科聯合門診的名稱應當尾碼“聯合門診”或“MDT門診”。不得使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公序良俗、標新立異、容易引發社會焦慮和爭議的名稱。

根據通知,醫療機構要全面梳理本機構門診設置與命名情況,對門診設置與命名不規範問題立行立改;調整門診標牌、引導標識,優化門診管理流程,併為患者提供導診服務,提升患者就診體驗;此外,還要通過官方網站、公眾號等多種途徑發佈門診資訊,方便患者看病就醫。

《光明日報》(2025年08月02日04版)

【責任編輯: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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