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新政支援中醫藥傳承創新 全國首批跨省醫療機構製劑納入醫保
2月14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家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戰略部署,進一步提升我省醫療保障水準,近日,省醫保局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佈《關於印發〈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支付管理目錄(2025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我省實現全國首批跨省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製劑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通知》主要內容和特點包括:中藥支付目錄範圍更寬,保障範圍更大。在執行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的基礎上,全省新增納入27個醫療機構製劑、21個中藥飲片、20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名稱碼)中藥配方顆粒産品。目前共有268個醫療機構製劑、218個本省中藥飲片納入我省醫保支付範圍。共管理515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其中499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納入我省醫保支付範圍,其他16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自費。另外,《目錄》共新增27個醫療機構製劑,其中25個製劑來源於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龍華醫院,經主管部門批准後調劑到龍華醫院江西醫院(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使用,實現首批跨省醫療機構製劑納入醫保使用。
根據《通知》,中藥配方顆粒納入我省醫保支付範圍,由産品準入調整為按通用名準入,即同通用名下中藥配方顆粒,不再區分藥品生産企業,同等納入我省醫保支付範圍,更加有利於公平可及。同時,考慮到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目錄》內中藥配方顆粒編碼遵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印發醫保中藥配方顆粒統一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2〕40號)要求執行,採用“中藥配方顆粒名稱碼”(編碼的第4部分,簡稱“通用名”)確定支付政策。借鑒部分省對中藥配方顆粒實行一定標準的參保人員先行支付比例的經驗做法,全省執行統一28%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通知》內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自2月1日起執行,《通知》內中藥配方顆粒將於2月28日起執行。(全媒體記者洪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