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産中國 訊 福州8月14日電(記者胡善安)記者從福州檢驗檢疫局獲悉,中美兩國檢驗檢疫部門日前就《輸美木製工藝品檢驗檢疫管理工作規範》達成一致,允許符合《中國木製工藝品出口美國植物檢驗檢疫要求》的産品出口美國。這項新規提高了相關産品對美出口門檻,相關企業須及時了解《要求》,規避由此帶來的風險。
在新規定執行初期,輸美竹木製品企業因不熟悉相關要求容易成為美國法規的“判例”。對此,福州檢驗檢疫局建議:一是相關出口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深入了解《要求》內容,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對照《要求》,加強自身硬體設施水準,以達到美國要求;三是提高自身品質安全管理水準,尤其是溯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四是與客戶加強溝通,掌握美國各州執法尺度的第一手資料。
據介紹,輸美木製工藝品檢疫《要求》主要內容如下:一是産品涵蓋由竹、木、藤、柳等天然成分製成的、部件直徑大於1釐米的初加工木製工藝品;二是生産企業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註冊登記,由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後提供給美方;三是生産企業須具有符合美方檢疫處理效果要求的檢疫處理設施,並得到國內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其産品檢疫處理的批准;四是確保成品生産批次能溯源到檢疫處理環節,確保裝載木製工藝品的運輸包裝上具有可辨認的産品生産商標識,標識包含生産企業註冊登記號和生産批次資訊;五是其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須採用熱處理,或溴甲烷熏蒸處理。(完)
(責任編輯:特産中國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