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減負當求“實效”

發佈時間:2025-08-21 15:33:5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孫玥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為基層幹部鬆綁減負與賦能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來,基層減負持續推進,“文山會海”少了、“過度留痕”減了,但仍有部分地方存在“以形式對形式”的假減負——APP換了名頭繼續“打卡”,報表改了格式依舊“重復填報”,看似減負實則增負,讓基層幹部仍陷“疲於應付”的困境。説到底,基層減負的核心不在“減數量”,而在“提效能”;關鍵不在“做樣子”,而在“見實效”。

減負,要“靶向施治”破痛點。基層的負擔,多源於“上下一般粗”的機械落實。有的上級部門把“發文開會”當“工作成效”,將“報表留痕”作“考核依據”,卻忽視了基層的實際需求:社區幹部要走街串巷解糾紛,駐村隊員要田間地頭謀發展,而非對著螢幕填數據、圍著會議轉圈圈。減負當瞄準真問題,比如清理“僵屍APP”“重復群”,杜絕“多頭檢查”“交叉考核”,讓基層幹部從“指尖負擔”“紙面功夫”中解脫,把時間還給群眾、把精力用在實處。

減負,要“制度護航”防反彈。減負不是“一陣風”,若缺乏長效機制,很容易“雨過地皮濕”,甚至出現“變相反彈”。一方面,需明確“責任邊界”,杜絕上級“甩鍋式”攤派任務,防止“減負令”變成“新文件”;另一方面,要優化“考核導向”,少看“材料美不美”,多問“群眾滿不滿”,把“民生實事”“實績成效”作為考核核心,讓基層幹部不用再為“應付檢查”費心思,而是為“幹好工作”下功夫。唯有制度扎得牢,減負才能走得遠。

減負,要“賦能提效”強根基。減負不是“減責任”,而是“鬆綁賦能”。基層幹部“卸下包袱”後,更需要資源、許可權的支撐:比如簡化審批流程,讓基層有更多“自主權”解決群眾難題;比如加強技能培訓,讓幹部有能力應對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的新挑戰;比如完善激勵機制,讓肯幹實事、能出實績的幹部有奔頭、有幹勁。唯有“減負”與“賦能”並舉,才能讓基層幹部從“被動應付”轉向“主動作為”,真正把減負成效轉化為服務群眾的“加速度”。

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基層減負的最終目的,是讓幹部有更多精力紮根一線,讓政策能更精準落地見效。少一些“虛頭巴腦”的形式要求,多一些“求真務實”的支援保障,才能讓基層減負減到幹部心坎上、減出民生獲得感,讓“最後一公里”真正成為“服務群眾零距離”。

(高縣縣委組織部:周旭、高縣慶嶺鎮人民政府:周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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