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選保障,護航未來之旅——金融消費者風險提示
發佈時間:2024-12-31 13:44:5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孫玥隨著保險行業的發展,為滿足廣大消費者需要,保險公司開發了越來越多的保險新品種。《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對産品的風險進行評估並實施分級、動態管理,開展消費者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將合適的産品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在此,同樣提示廣大消費者,要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産品,樹立自身科學理性投保意識,牢記“六要六不”,根據個人需求選擇合適的保險産品。
一要選擇合規機構,不要盲聽盲信。
消費者要通過持有業務經營許可的機構,或通過在保險機構辦理有效執業登記的銷售人員選擇和購買保險産品,不要輕信來路不明的網路連結或短信、傳單廣告等,否則不但可能失去保險保障,還有可能帶來資金損失或個人資訊洩露等風險。
二要評估自身需求,不要衝動購買。
消費者要認真評估自身保險需求,全面了解準備購買的保險産品,根據家庭成員的年齡、角色、收入、承擔的責任等合理評估保障缺口,配置充足的保障額度,同時也要確保保費在家庭的承受範圍內,特別是購買長期交費的保險産品,保險消費者要充分考慮自身的持續交費能力,不要跟風購買與自身需求不符的保險産品或衝動購買超過家庭承受能力的保險産品。
三要明晰保險保障,不要混淆功能。
消費者要綜合考慮教育、養老、醫療、疾病、意外等保險保障,為不同家庭成員在不同時期選擇差異化的保險方案,每款産品的保障範圍均以保險合同載明的保險責任為準,簽字確認前要詳細閱讀相關內容,特別是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間以及退保等相關規定,不要輕信單一保險産品可以抵禦所有風險,特別提醒切勿將保險與存款混淆,保險本質在於規避風險,而存款是客戶將資金存入銀行,銀行給客戶支付利息,雖然兩者都是用現在的剩餘財富做準備,以滿足將來經濟上的需要,但兩者是完全不同的金融産品。
四要履行告知義務,不要“一勾到底”。
消費者要就投保單列明的事項逐一確認,如實填寫,還需要注意告知資訊的準確性,不要隨意填寫,或者直接把所有選項“一勾到底”。對於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行為,按照《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五要認真配合監督,不要隨意答覆。
消費者要正確認識監督保險銷售行為的“雙錄”、回訪等工作,這是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消費者應當積極配合,如實告知、如實答覆相關問題,不清楚的內容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詳細解釋;不要隨意對需要確認的重要內容做出答覆,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六要依法理性維權,不要聽信“黑産”。
消費者要樹立理性維權理念,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如果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消費者應注意保留相應證據,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或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不要聽信“黑産代理”承諾,拒絕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資訊、編造事實等的不法行為。
購買保險是現代社會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選擇合規保險機構,理性評估保險需求,詳細了解保險責任,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認真確認投保環節,依法合規維權,才能真正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為美好生活保駕護航!(中國人壽壽險河北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