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大有可為

發佈時間:2022-09-09 14:52:18 |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 作者:李萬祥 | 責任編輯:喬沐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創新機制,力促72億元營業信託糾紛系列案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為國內某大型民營企業,被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申請執行人為某財富投資管理公司,代表著諸多投資者的權益。該案的處理結果,不僅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而且解了涉案企業燃眉之急,使其不至於被強制執行、凍結資産。辦理一個案件救活一個企業,實現多贏效果。這種做法給予我們一個重要啟示: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大有可為。

要實現促和解化糾紛,首先是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自我修復功能。法院通過執行和解措施的適用,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促使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司法的善意,體現在依法為陷入債務危機的優質民營企業紓困解難。對於“有挽救價值的民營企業”,可以充分發揮市場調節機製作用,讓企業有時間通過加速資産處置等方式自救,這也體現了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的政策要求。當前,企業經營壓力增大,有的因流動性困難不能清償執行債務遺憾退出市場,有的積極盤活資産,化解債務僵局。司法部門則創新執行擔保的方式,支援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産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産品”以及倉單、提單、匯票、應收賬款、智慧財産權等財産,為企業提供執行擔保,促進執行和解。

其中要注意的是,判斷一家企業是否有挽救價值,並非憑空産生。剖析北京金融法院這起案件可知,擁有優質的不動産及金融資産是案件最終和解的前提和基礎。在和解過程中,法院要詳細了解被執行人公司的資産負債情況,多方求證核查後,還要邀請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委員會委員進行專業研判,進而形成“市場精準評估+企業全力自救+投融資天使他救”的新模式。

實現促和解化糾紛,要以務實舉措,搭建各方磋商談判的平臺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而不是盲目和稀泥、打太極。72億元營業信託糾紛系列案的成功處理,得益於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北京金融法院攜手共建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室。這項機制創新,以市場主體核心訴求為導向,在法院審判執行案件辦理中,善於發揮行業組織調解功能和資源對接優勢,提出專業性糾紛解決方案,精準助力企業渡過難關。

實現促和解化糾紛,必須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合力。目前,各地各部門落實黨中央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紛紛成立專班或辦公室等專門機構,統籌協調各方力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有效增強治理能力。監管部門通過加強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推動市場主體合法訴求得到有效解決,千方百計保護企業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積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隨著我國法治環境持續優化,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護將變得更有力。(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