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渤海、都邦等12家險企償付能力不達標

發佈時間:2022-08-31 15:06:10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 作者:聶國春 | 責任編輯:喬沐

近日,銀保監會公佈了主要監管指標數據。在保險業償付能力方面,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納入統計範圍的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24.2%,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50%;50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被評為A類,107家保險公司被評為B類,15家保險公司被評為C類,8家保險公司被評為D類。其中,C類、D類為風險評級不達標公司。

合眾、渤海等4家壽險公司不達標

對外經貿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何小偉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風險綜合評級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否達標的三個監管指標之一,另兩個監管指標是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根據修訂後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風險綜合評級分為ABCD四個類別,其中C類、D類為不達標。具體而言,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或者其雖然達標,但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中某一類或幾類風險較大的公司為C類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或者其雖然達標,但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中某一類或幾類風險嚴重的公司則為D類公司。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注意到,2021年第四季度的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顯示,91家被評為A類,75家被評為B類,8家被評為C類,4家被評為D類,風險評級不達標公司12家。與2021年第四季度相比,今年第一季度風險評級不達標公司數量增至23家。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必須披露的重要資訊。記者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資訊披露欄目看到,在已披露的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有12家保險公司第一季度風險綜合評級處於不達標狀態,包括安心財險、渤海財險、都邦財險、前海聯合財險等8家財險公司,以及合眾人壽、渤海人壽、百年人壽、三峽人壽等4家壽險公司。其中,安心財險、渤海人壽等6家公司屬於持續C類或D類,都邦保險、百年人壽等6家公司則由B類降級為C類或D類。

記者注意到,上海人壽、恒大人壽、君康人壽、中融人壽、崑崙健康保險、前海人壽、珠江人壽和富德生命人壽等8家公司未能及時披露償付能力報告。其中,君康人壽的最新一期償付能力報告一直停留在2020年第三季度。中融人壽的償付能力報告也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未再更新。此外,信泰人壽、長安責任、華匯人壽和弘康人壽儘管披露了各自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但未披露公司的最新風險綜合評級情況。

“新修訂的規定中,險企償付能力的計算規則發生變化,很多公司因此出現償付能力下滑的情況,這也是第一季度不達標險企增多的原因。”某險企合規部門人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從目前的披露情況來看,不達標的險企只有十來家,這説明更需要關注還未能正常披露相關資訊的險企,它們的風險問題有可能更加突出。

安心財險高層被限薪

在上述不達標險企中,安心財險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指標均不達標,連續被評為D類。對此,銀保監會已向安心財險送達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該公司採取責令增資,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限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準等行政監管措施。

安心財險在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公司目前主要面臨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短期健康險、車險等主要業務基本停滯,流動性壓力較大等風險。公司正全力推進增資工作。理賠方面,將監控立案登出率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

合眾人壽則表示,第一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為C類,整體與操作風險有關。其中,公司的個險、銀保渠道萬張保單投訴量指標分別出現不同程度預警,主要由於銷售誤導、重復投訴與黑産代理投訴等因素。對此,合眾人壽將持續監測監管投訴相關情況與趨勢,改善目前投訴情況。

都邦保險是唯一一家從B類降至D類的公司。都邦保險稱,公司正積極推動資本金補充計劃,提升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同時,公司高度重視操作風險、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推動整改工作,改善風險綜合評級中操作風險的不利情況。

何小偉認為,對於不達標險企來説,按照監管部門的整改清單進行整改即可,充足率不達標的要增資減業務降開支,其他業務不達標的要採取對應措施進行整改。

風險可控可放心投保

記者了解到,除了風險綜合評級,監管部門還在推動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綜合風險水準等級評定。這一評定將更能代表監管部門對一家保險公司法人機構風險程度的評判。那麼,險企風險評級不達標,該公司的産品還保險嗎?

今年7月,銀保監會召開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第十五次工作會議,分析了保險業償付能力和風險狀況,研究了2022年第一季度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會議指出,保險業運作總體平穩,償付能力充足率繼續保持在合理區間,風險總體可控。

“消費者投保無需擔心。因為償付能力要求很嚴格,而且是動態監管。”何小偉表示,即便有個別公司真的出現問題,監管層面也還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比如保險保障基金等。尤其是對於壽險公司,當出現極端的情況時,該公司要將業務委託給其他保險公司接管,從而保障保險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