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者黑名單”流傳 滬多家中小微企業疑落陷阱
發佈時間:2022-08-30 13:29:09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作者:李方 | 責任編輯:喬沐“10個投資人連基本的已融資多少、影片籌備進度等都不關心,特別滿意地同意投資,順利得很。但要打款時,不是被封控在家了,就是出差了,沒了音訊。”
日前,一份由上海40多家中小微企業一起核對、草擬的“求職者黑名單”在上海的資産管理公司、影視製作公司等中小微企業老闆之間流傳。這個名單上有約100人。
“這些人聲稱能為公司帶來多少多少投資。但實際上,我們發現他們同時在多家企業任職,有的還偽造學歷、工作經歷等,啥業務也拉不到,卻在一個月裏同時賺取多家公司支付的底薪。”上海一家影業公司負責人李達告訴記者,目前有相似情況的企業40多家。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了解到,從2020年開始,就陸續有企業遇到這種問題。據了解,部分位於黑名單上的求職者目前已去其他城市。
帶來的投資人一要打款就出岔子
今年3月14日,李達在面試了近百名求職者後,與其中的12人簽約用工。這12人的崗位,均為“商務製片崗”(也叫“融資經理”,即為即將進入拍攝製作階段的影視産品找到合適的投資)。
這個工作崗位不需要每天到公司打卡上班,只需要按時完成公司業績要求即可,試用期為3個月,每月稅前底薪8000元,如有投資入賬則再按約定從投資款中獲取提成。
這一過程中,李達並沒為這12名員工繳納社保,12名員工也未提出相應要求。李達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原本)試用期結束後,我們會重新簽正式合同再補繳3個月社保。”
記者了解到,除幾家影業公司外,還有多家資産管理公司也使用了這種類似“合作”的方式聘請融資經理,有些企業簽訂了正式合同,為這些員工繳納社保,有些企業則採用了與李達一樣的做法。
受上海上半年暴發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李達公司的員工開始居家辦公到6月份,其間,這12名融資經理每個月向李達彙報可能産生的融資情況,李達則向他們支付了3個月的半薪。
6月20日,也就是公司正常開工約10天后,李達發現了問題。12名融資經理在10天內帶來了10名投資人,但這10人都無一例外在要打款時出了岔子,“10個投資人連基本的已融資多少、影片籌備進度等都不關心,特別滿意地同意投資,順利得很。但要打款時,不是被封控在家了,就是出差了,沒了音訊。”
6月22日,一個陌生人通過李達此前使用的招聘平臺私信聯繫上了李達。對方自稱是一家遊戲公司的HR,他在不知道李達到底招聘了哪些人的情況下,給出了一份“黑名單”,詢問李達是否招聘過這些人,是否願意一同維權。
出乎李達意料的是,李達招聘的12名員工均在“黑名單”上。這12人中有4人同時在其他公司任職類似崗位,再與其他公司一對比,發現這些融資經理帶回公司的投資人也與其他公司遇到的投資人能對上號。
仔細核對“黑名單”,李達發現,自己在3月初招聘時,通過該招聘平臺前來的應聘者,基本也都在這個名單上。
有求職者身份虛構、離職證明虛構
記者查詢發現,40多家有此情況的企業,大多為中小微企業,企業類型多為資産管理公司、文化傳媒公司、資訊科技公司等,也有個別是註冊資本金額較大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等。公司註冊地多為上海,也有註冊在外地、擬在上海增設分公司的企業。
李達告訴記者,近年來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影視行業企業處境艱難。一方面,投資拍攝成本增加、産品上映風險增大;另一方面,圈內原有的投資企業開始觀望或出現資金困難。因此,近幾年有的公司開始成立“商務製片”部門,以期通過融資經理向圈外融資。“過去我們圈內的專業投資人和影業公司合作,就能達成比較理想的內迴圈;現在不得不拓展圈外資源,從圈外再找些資源。”
記者發現,湖北武漢一家影視出品公司原計劃在上海增設一家分公司,但其在上海招聘的10人團隊成員,無一例外也都出現在後來他看到的那份“黑名單”中。“每月底薪1.5萬元,我大約付了五六個月,(團隊)一分錢業績也沒有。”該公司負責人華月告訴記者,自己在獲悉“黑名單”後,仔細核對了上海公司每一名員工的身份資訊、從業經歷等,發現其中有一名尹姓員工,既在自己所在的公司全職擔任上海分部的負責人,又同時在另外兩家公司工作。3家公司中,有一家公司為該員工繳納了社保,另外兩家公司未繳社保。
華月發現,就連這些員工介紹來的投資人也與其他企業遇到的投資人名字、長相一樣。於是他在今年3月果斷解散了上海公司,“大約付出了幾十萬元成本”。
上海一傢俬募基金公司負責人陳亭告訴記者,自己在2021年1月就遇到過這撥求職者。陳亭的HR部門仔細核對其中一些人的資訊後發現有問題。比如一名40來歲的男子在某招聘平臺上擁有3個賬號,3個賬號對應不同的簡歷。一份簡歷自稱畢業于上海海事大學、一份自稱畢業于東北師範大學、一份自稱曾在中融信託公司工作過且業績突出。
“我們的HR挨個聯繫了一圈,發現這兩所大學和中融信託都不曾有過這個人。”陳亭介紹,HR隨後還發現數十名這樣的求職者。他們中,有的人離職證明是假的,還有的人根本拿不出學歷學位證書。
提醒企業用工要符合法律法規
6月底,李達與公司裏12名“融資經理”攤牌。錄音顯示,12每人平均以各種理由説明瞭投資款未到位的原因。其中一人承認確實與一同應聘李達公司的其他幾名求職者在入職前就互相認識,且共同在其他公司任職過。7月,企業的維權群裏又傳出了一群應聘時看上去互相不認識的求職者在一起用餐的視頻,視頻顯示約10余人在一起聚餐,互相熟稔。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獲悉,從2020年開始,就陸續有企業在發現問題後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均未獲立案。也有企業向招聘平臺投訴、維權,但也收效甚微。
“我們向派出所報案,警官受理完,又找反詐部門開會商量過,説沒有立案依據;我們也向招聘平臺投訴過這些人,平臺方面還處在了解情況階段。”李達説,公司也存在對員工入職核實不仔細、未按規定嚴格繳納社保等問題,而這些求職者正是抓住了小微企業銷售崗工作時間靈活、考勤不細、企業不交社保不易發現等漏洞,在多家公司領取底薪。
對此,記者向李達報案的派出所亦核實了情況。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一類型的案件更傾向“民事糾紛”範疇,“建議受害企業收集好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是真實的銷售人員,本身這些損失,包括業務開展不起來,也是我們企業正常應該承受的範圍。但這種蓄意虛構簡歷、虛構投資的行為,給企業及其他求職者都會造成影響。”李達説。
8月17日,上海一家典當行的HR東麗直接與虹口區人社局勞動仲裁部門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原因是,她所在的公司未向3名分別於3月中旬、3月下旬、7月中旬入職的員工支付7月份的基本工資。
“我7月底發現這3個人都在那份‘黑名單’上。再去倒查他們的學歷和工作經歷,發現都是假的。”東麗告訴記者,這3名員工在試用期內都明確表示“不需要繳納社保,自己都已經交了”,因為應聘的是銷售,且都是大專學歷,公司也沒有專門核實過他們的學歷和工作經歷。發現經歷造假後,HR就停止發放工資、解除勞動合同。
但3人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公司發放7月份工資。東麗向記者出示的一份聊天記錄截屏顯示,虹口區勞動仲裁局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如果企業有證據證明員工欺騙,可以報警,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員工責任、賠償公司損失;但工資問題,須按照勞動合同有一個月算一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28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東麗告訴記者,由於前述員工每週僅出席一次時長約2小時的公司例會,日常不來上班,因此經勞動仲裁機構協調,公司仍要向他們支付原定月薪底薪的80%。
勞動仲裁部門工作人員還向東麗透露,申請勞動仲裁最多的一名求職者曾累計申請過100多次仲裁,且每一次都成功要求企業支付工資。“他們都是有備而來的。”東麗説。
在這一事件中,上海申同律師事務所刑事部秘書長、律師劉源涌認為,求職者的手段未完全脫離企業的招聘用工機制,而是利用了其中的漏洞,其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程度相對於刑事詐騙要求的程度是較低的,“公安機關經過研討分析,未立案,是相對合理的處理措施。”劉源涌同時也提醒企業,用工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規,“及時簽署合同,及時繳納社保,否則在自己維權時,就會因自身的不合規被對方鉗制。”
(應採訪者要求,文中企業方負責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