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訊 風采 資源 建設 産業 合作

棗莊空氣品質考核獎懲分明

來源:中國環境報 編輯:曉輝 人氣: 發佈時間:2019-09-17 08:44:23
摘要: 山東省棗莊市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棗莊市環境空氣品質考核獎懲辦法》,進一步調動基層工作積極性,全面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原標題:棗莊空氣品質考核獎懲分明

山東省棗莊市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棗莊市環境空氣品質考核獎懲辦法》,進一步調動基層工作積極性,全面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辦法》規定,對各區(市)、棗莊高新區和各鎮(街)環境空氣品質的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考核進行排名,並向社會公佈。每月空氣品質分值排倒數第一位的區(市)需上繳市級財政200萬元,每月空氣品質分值排後六名的鎮(街)各上繳市財政30萬元;每月空氣品質分值排前六名的鎮(街)各獎勵30萬元。年終前,市生態環境局匯總區(市)、鎮(街)全年獎懲意見,市財政局根據其意見對獎懲資金進行年終結算。對PM2.5和PM10年均濃度均達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級標準的鎮(街),次年市級對前六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PM2.5年均濃度同比改善率超過20%,或PM10年均濃度同比改善率超過25%的鎮(街),次年市級對前六名一次性獎勵50萬元。

空氣品質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的鎮(街),連續兩個月空氣品質分值排名後5位的,由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約談鎮(街)主要負責人。對空氣品質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的鎮(街),連續3個月空氣品質分值排名後5位的,由所在區(市)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鎮(街)分管負責人進行問責。一年內,因工作不力,空氣品質分值排名後5位累計6個月及以上的鎮(街),由所在區(市)對鎮(街)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王學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