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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河長制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沐雨 人氣: 發佈時間:2018-07-17 13:43:40
摘要: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破解我國新老水問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創新。

原標題:推動河長制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破解我國新老水問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創新。一年多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河長制工作取得重大進展,提前半年實現全面建立河長制目標,河湖管理保護進入新階段。站在新的起點,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強化政治責任、使命擔當,著力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發力,久久為功,推動河長制由全面建立轉向全面見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建立河長制任務提前完成,河長制制度優勢初步顯現

2016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長制。2017年元旦,習近平總書記在新年賀詞中發出“每條河流要有‘河長’了”的號令。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安排部署,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多措並舉、協同推進,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擔當盡責,真抓實幹,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河長制,比中央要求的時間節點提前了半年。

一是全面實現“見河長”。截至目前,全國省、市、縣、鄉四級工作方案全部印發實施,河長體系全面建立;省市縣河長制辦公室全部建立,配套制度全部出臺。全國共明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0多萬名,其中省級河長402人,59名省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總河長,各地還因地制宜設置村級河長(含巡河員、護河員)76萬多名。

二是各級河長積極“見行動”。各地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主動將河湖“老大難”問題作為自己的責任田,既挂帥又出征,帶動各級河長履行巡河、管河、護河、治河職責。各地針對亂圍亂堵、亂佔亂建、亂採亂挖、亂倒亂排等老百姓關心的河湖突出問題,積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的集中整治非法採砂、非法碼頭,有的實施退圩還湖,有的開展“生態河湖行動”“清河行動”,有的開展消滅“垃圾河”“黑臭河”專項治理,收到明顯成效。

三是河湖治理初步“見成效”。通過集中清理整治,一些河湖水域岸線逐步恢復,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臟現象,一些河湖水質明顯提升,河暢、水清、岸綠的景象開始顯現。同時,各地積極“開門治水”,推動河長制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涌現出一批黨員河長、企業河長、巾幗河長、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間河長”,有的地方還引導成立河湖保護志願服務組織,形成河湖管理保護合力。

聚焦管好“盆”和“水”,推動河長制實現名實相符

當前,全面推行河長制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河湖的許多問題具有長期性累積性,河湖管理保護中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河湖生態環境總體上尚未發生根本改觀,侵佔河道、圍墾湖泊、非法採砂、超標排放等違法違規行為仍然禁而未絕。有了河長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讓河長制充分發揮作用、切實維護河湖健康,還需要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解決河湖問題,歸納起來就是要做好兩個方面的管理保護工作:一要保護好盛水的“盆”,即對河道湖泊空間及其水域岸線的管理保護;二是保護好“水”,即對河湖水資源的管理保護。下一步,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充分發揮河長制的制度優勢,聚焦管好“盆”和“水”,統籌加強河湖水體和岸線空間管理,維護河湖生命健康,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一要嚴格河湖水域及岸線管理。依法劃定河湖管理保護範圍,實行涉河湖行為全過程監管,嚴禁修建圍堤、建設阻水建築物、種植高稈作物、設置攔河漁具、棄置礦渣泥土垃圾等行為,確保河湖水域面積不縮小,行洪蓄洪能力不降低,生態環境功能不削弱。嚴格水域岸線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劃分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可開發利用區,實現岸線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二要狠抓河湖水資源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大力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強化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指標控制,嚴格規划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用水定額管理,健全用水計量、水質監測和供用耗排監控體系,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結合製訂“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開展河湖生態水量狀況專項調查評價,合理確定不同來水情況下,河流主要控制斷面生態水量(流量)及湖泊、水庫、地下水體水位控制要求,保障河湖基本生態水量。

三要開展河湖專項整治行動。水利部已經開展了全國河湖採砂專項整治行動、水庫垃圾圍壩專項整治行動、長江幹流岸線利用專項整治行動、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專項整治行動等四大專項行動。近日,又針對河湖管理存在的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清四亂”行動。各地要針對老百姓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河湖面貌根本改善。

四要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巡查監管制度,落實河湖管理、執法、巡查、保潔等相關人員,對涉河湖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處理,保持河湖暢通、堤岸整潔。科學布設河湖水量、水質、泥沙、水生態等監測站點,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及時掌握河湖及水域岸線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監管。依託河長制管理資訊系統等平臺,實現河湖基礎數據、巡查監管情況、突發事件處理、督查考核評估等資訊的互聯互通和共用共用,提高河湖管理智慧化水準。

持續發力、久久為功,確保河長制各項任務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今後一段時期,是河長制由全面建立轉向全面見效、實現有名有實的關鍵期,是向河湖管理頑疾宣戰、還河湖以健康美麗的攻堅期。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圍繞美麗河湖建設,重點加強四方面工作,確保河長制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一是壓實河長責任。河長制的核心是責任制,是以黨政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主的河湖管理保護責任體系。要將河長體系覆蓋到老百姓認為的每一條河流,明確河長職責,壓緊壓實總河長對轄區內河湖管理保護的第一責任,盯住盯牢其他各級河長對相應河湖管理保護的直接責任,健全河湖管理隊伍,形成黨政牽頭、部門協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強化督導檢查。督導檢查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重要手段。要綜合採用飛行檢查、交叉檢查、聯合督查等方式,堅持明察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及時深入了解各級河長履職和河湖管理保護的真實情況。對發現的突出問題,採取約談、通報、在媒體公開曝光等方式,督促問題整改到位,推動各級河長把責任抓牢抓實。

三是嚴格考核問責。考核問責是壓實責任的關鍵一招。要針對不同考核對象研究制定差異化考核辦法,明確考核主體,量化考核指標,規範考核方式,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要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於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職不力,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

四是引導公眾參與。滿足人民群眾對美麗河湖的期盼是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將河湖面貌改善、人民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工作實效的唯一標準,建立河湖管理保護資訊發佈平臺,發動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等參與監督河長制工作。持續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讓河湖管理保護意識深入人心,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濃厚氛圍。

(作者:鄂竟平  為水利部黨組書記、部長)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17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