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7月16日-7月29日)特定規則
第一條:組委會
2017年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由環湖賽組委會主辦(中國青海省西寧市西大街12號),比賽將遵守賽事舉辦地法律法規,根據國際自行車聯盟(UCI)的比賽規則和本賽事的特定規則進行。本屆環湖賽將於7月16日至7月29日進行,共設13個賽段,休息1天,總距離為3347公里,其中比賽距離2042公里,轉場距離1305公里。
第二條:賽事類別
本賽事面向男子精英級別的運動員,它已被列入UCI亞洲賽事日程表內,註冊級別為2.HC。
依照UCI 2.10.008條規定,個人總成績前40名的運動員將獲得UCI排名積分,其中第一名至第15名分別獲得:200、150、125、100、85、70、60、50、40、35、30、25、20、15、10分;第16名至第30名各得5分;第31名至第40名各得3分。
每賽段前3名的運動員,分別獲得:20、10和 5分。
每賽段身著黃色領騎衫者得5分。
第三條:參賽隊
依照UCI第2.1.005條款的規定,環青海湖賽面向以下參賽隊:
UCI世界隊,UCI洲級職業隊,UCI洲級隊和國家隊。
依照UCI第2.2.003條款的規定,每隊參賽的運動員最多7名,最少5名。官員最多5名。
第四條:競賽總部
競賽總部將於7月13日 09:00-22:00開放,地址如下:
青海省湟中縣多巴鎮西街159號,多巴基地1號樓1樓會議室
電話:+86 971 4698201 傳真:+86 971 4698201
賽事總監:晁海軍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西大街12號 郵編:810000
電話:+86 971 8251204
傳真:+86 971 8251204
第五條:會議及檢查會員證
競賽駕駛員會議定於7月14日15:00-16:00在多巴基地1號樓2樓會議室舉行,全體摩托車駕駛員和乘坐摩托車的人員、比賽車輛駕駛員參加會議,裁判團成員出席。
裁判員會議定於7月15日14:30-15:00在多巴基地1號樓2樓會議室舉行。
參賽隊代表須于7月15日15:00-16:50到多巴基地1號樓2樓會議室,檢查會員證及隊服,確認本隊參賽者名單,並領取號碼布。
領隊會依照UCI 1.2.087條款的規定安排,裁判團成員出席,定於7月15日下午17:00在多巴基地1號樓2樓會議室舉行。
第六條:競賽播報
有關競賽的情況將通過廣播報導,頻率將在車隊領隊會議上告知。
所有資訊皆用中、英兩種語言播報。
第七條:公用器材車
公用器材服務由禧瑪諾公司提供。
將由3輛公用器材車和2輛公用摩托車提供服務。
第八條:最後3公里發生事故的處理規定
將根據UCI規則第2.6.027條款執行。
第九條:終點時間限制(關門時間)
考慮到每個賽段的特點,關門時間確定如下:
8% (第二、第十二、第十三賽段)
12% (第一、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一賽段)
15% (第三、第四、第五、第八賽段)
18% (第六賽段)
在特殊情況下,關門時間可根據2.6.032條款,由裁判團和組委會商定後決定。
第十條:排名—時間獎勵—特別獎勵
排名如下:
1、個人總成績排名(黃色領騎衫):
l 計時裁判所記錄的時間將計入個人總成績排名,時間獎勵只計入個人總成績內。
l 如果有兩人或多人的個人總成績相同,將根據其每分段比賽的名次相累加來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則按最後一段比賽的名次排列來決定。
個人總成績排名領先者可獲得當日獎金。
2、團體排名
l 分段團體成績是根據該隊當段前三名運動員成績相加來計算的,如成績相等,則根據該隊在分段賽中前三位運動員的名次相加來決定,如成績仍相等,則根據該分段中該隊最佳運動員的名次來決定。
l 團體總成績名次排列,是根據每分段賽中該隊前三名運動員的成績相加來決定,若成績相等,則根據以下規定排名:
1) 各分段賽中獲得團體第一名的次數;
2) 各分段賽中獲得團體第二名的次數……,依此類推。
如果成績仍相等,則根據該隊在個人總成績中最佳運動員的名次來決定。
任何少於3名運動員的隊,將被取消團體總成績的排名。
3、搶分排名(綠色領騎衫)
l 搶分所得分數的名次排列,將依每分段所得分數及途中衝刺所得分數累計計算。
l 每段前15名的運動員,得分分別如下:16、14、13、12、11、10、9、8、7、6、5、4、3、2和1分。
l 各途中衝刺點的前3名運動員得分分別如下:5、3和1分。
l 依照UCI 2.6.017條規定,若個人總成績相等,則按以下順序排列名次:
1)分段賽中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2)途中衝刺第一名的次數;
3)個人總成績名次。
獲得各分段各途中衝刺點的前3名運動員,將獲得當日獎金。
獲得綠色領騎衫的運動員將獲得當日獎金。
每段途中衝刺得分點分佈如下:
分段 距起點公里數/圈數
1 49.58、103.36
2 第2、4、6圈
3 51.65
4 111.03
5 20.03、67.15、158.4
6 26.29
7 22.92、70.97
8 196.06
9 173.19
10 48.66
11 36.7、152.2
12 第1、3圈
13 第2、4、6圈
為獲取個人積分總成績排名,運動員必須在規則規定的時間內騎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則,不得獲取最終排名。
4、爬山排名(圓點領騎衫)
爬山總成績將根據12次爬山衝刺得分來決定。根據UCI第2.6.017條規定,若爬山總得分相同,將按以下準則排名:
1)在特級山路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2)在餘下各級山路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3) 個人總成績排名。
獲得各分段賽各爬山點衝刺前3名的運動員,將分別獲得當日獎金。
獲得圓點領騎衫的運動員,將獲得當日獎金。
每段爬山衝刺得分點分佈如下:
分段 距起點公里數
1 82.92(3級)
2 X
3 75.86(特級)
4 52.45(1級)、97.06(2級)
5 X
6 48.79(特級)、65.01(特級)
7 94.0(1級)
8 126.13(特級)
9 153.91(3級)
10 65.82(3級)
11 98.0(3級)、189.1(3級)
12 X
13 X
不同級別爬山得分如下:
特級山路前六名分別得:9、7、5、3、2和1分。
一級山路前五名分別得:7、5、3、2和1分。
二級山路前四名分別得:5、3、2和1分。
三級山路前三名分別得:3、2 和 1 分。
為獲取爬山個人總成績排名,運動員必須在規則規定的時間內騎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則,不得獲取最終排名。
5、亞洲最佳個人排名
亞洲最佳個人總成績排名是指亞洲隊的亞洲選手。
亞洲最佳個人總成績將依據本規則第10條第1款的規定來排定。
亞洲最佳選手將身著藍色領騎衫,並獲得當日獎金。
6、亞州最佳團體
亞洲最佳團體總成績(依據亞洲隊的亞洲選手),將依據本規則第10條第2款的規定來排定。
7.關於領騎衫
獲得領先排名的運動員,將身著不同顏色的領騎衫。
若一名運動員同時獲得一件以上的領騎衫,則根據以下順序選著領騎衫:
1)個人總成績;
2)積分總成績;
3)爬山總成績
4)亞洲最佳選手總成績
組委會將要求下一名次的選手穿著該獎項的領騎衫,但不享受領騎衫獎金,領騎衫獎金只頒發給獲得領騎衫資格者。然而,如果該選手應著世錦賽或全國錦標賽、UCI世界盃賽、巡迴賽、系列賽的冠軍領騎衫的話,則可以身著該領騎衫。
8.時間獎勵
1) 終點衝刺:前3名運動員分別獲得10、6和4秒。
2) 途中衝刺:前3名運動員分別獲得3、2和1秒。
第十一條:補給
1) 允許在規定的補給地段給運動員提供飲食補給。
2) 補給站區間道路兩側不得停靠任何車輛。
3) 各分段補給站設定位置如下:
分段 距起點公里數 車輛安排
1 X X
2 0.8(終點線後800米) X
3 X X
4 X X
5 121.75 大巴
6 X X
7 77.82 大巴
8 164.52 大巴
9 140.18 大巴
10 X X
11 138.7 大巴
12 44.34(終點線後1.48公里) 大巴
13 14.23(終點線後950米) X
第十二條:獎金分配表和特殊獎
本屆環湖賽設獎金和特殊獎。按UCI規定,將扣除7%的特例稅及2%的藥檢費付給UCI,其餘部分將以現金方式在頒獎晚會上發給各參賽隊領隊。
獎金分配見附表。
第十三條:藥檢
藥檢完全按照UCI的規定執行。地點將設在每賽段終點處附近。
第十四條:頒獎儀式
根據UCI 規定第1.2.112條,以下運動員必須出席正式的頒獎儀式及記者會:
1、 各站前3名
2、 亞洲最佳選手
3、 爬山王
4、 衝刺積分領先者
5、 個人總成績領先者
以上運動員須在每段比賽成績公佈後上臺領獎。領獎結束後需參加記者會。
此外,要求以下運動員出席閉幕式頒獎儀式:
1、 個人總成績第一名
2、 積分排名第一名
3、 爬山排名第一名
4、 亞洲最佳選手
5、 團體總成績第一名車隊
6、 亞洲團體總成績第一名車隊
組委會要求各車隊(全體)必須參加組委會安排的官方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開幕、閉幕儀式。如車隊缺席以上官方活動,將被每次扣除出場費200美元。
第十五條:判罰
採用UCI的判罰規定。
第十六條: 注意環保 提倡綠色運動
大會組委會要求參賽隊的領隊、教練員、運動員以及所有工作人員,在本次比賽中應加強環保意識,注意公共衛生,不得隨意拋棄果皮紙屑等雜物,注意個人衛生,保證身體健康。
第十七條:其他
參賽隊領隊、教練、運動員及其他參加賽事人員均應遵守賽事舉辦地法律法規、UCI規則及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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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