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3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高危險性山地戶外運動賽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了壓實各方責任、堅持熔斷機制等六方面事項,旨在進一步加強相關賽事管理,保證參與者生命財産安全,使體育事業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通知》指出,為貫徹實施《體育法》,國家體育總局聯合相關部委于2023年1月公佈了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並印發了《關於做好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對規範發展高危險性體育賽事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長期以來,各級體育部門和組織參與者對山地戶外運動中的超長距離山地越野賽等高危險性賽事的規律認識不足,致使一些賽事操作不規範,甚至出現了一定的風險。
《通知》內容中強調了壓實各方責任、全面落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行政許可制度、堅持熔斷機制、建立分級分類的審查制度、建立高危險性山地戶外運動賽事安全監督制度、建立長期的高危險性山地戶外運動賽事培訓體系六方面事項。要求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縣級以上地方體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舉辦高危險性山地戶外運動賽事組織的人員資質、場地裝備器材及通信、安全、交通、衛生健康、食品、應急救援等保障措施的審查工作;對於突然出現的可能危及參賽運動員安全的天氣、已經出現的相對集中的運動員傷病,以及參賽組織者不能完全把控的其他危險情形,必須果斷採取熔斷措施;通過建立分級分類的審查制度、安全監督制度和賽事培訓體系,保障高危險性山地戶外運動賽事安全、健康、規範發展。
中國登山協會副主席張志堅表示,本次發佈的《通知》是貫徹實施《體育法》、對落實國家體育總局此前公佈的相應法規和政策規定的進一步明確與細化,是確保山地戶外運動健康持續發展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