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天津市醫療保障局發佈了“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門(急)診就醫報銷工作的通知”,以下為全文:

各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關於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1〕86號),穩妥有序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門(急)診就醫報銷工作,切實減輕參保居民看病就醫負擔,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實施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傾斜報銷政策

參保居民在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支付限額提高200元,並給予簽約機構40元家庭簽約服務費支援;在非簽約的其他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二、調整優化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政策

參保居民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居民醫保報銷,無需本人事先選定一家機構作為定點就醫報銷機構,便捷參保居民就醫診療。

三、有序放開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報銷

(一)參保居民在本市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的門診(不含腸道門診、發熱門診)就醫,需選定一家作為定點就醫報銷機構,發生的費用居民醫保按規定報銷,其中,參保居民2022年起首次就醫的三級醫院默認為本人第一次選定的定點就醫報銷機構,年度內可以變更一次。

(二)參保居民在本市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的急診、腸道門診、發熱門診以及在本市三級專科醫院(含海河醫院)門(急)診就醫,無需事先選定一家作為定點就醫報銷機構,發生的費用居民醫保按規定報銷。

四、加強居民醫保費用審核支付管理

各定點醫療機構要認真執行臨床診療規範及醫保相關規定,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各級經辦機構要加強監管和費用審核,切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本市三級醫院具體類別和選定方式詳見附件,以後新增三級醫院的具體類別由醫保經辦機構向社會發佈。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2026年12月31日廢止。

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