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認為,以人為中心,充分授權並讓人有參與感和獲得感,才能更好地完成組織目標或個人成就,科技創新也是如此。

實現高水準的科技自立自強,首先要有高水準的科技管理機制。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給科研人員鬆綁再鬆綁,放權再放權,必然會極大增強科研人員在科技創新征程中的參與感,激活科技創新內生動力。

科研活動是一項耗時且艱辛的工作,科研工作者默默無聞探究科學原理,扎紮實實攻克技術難題,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為國家和社會作出了重要貢獻。良好的激勵機制既可以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推動科研項目進展,又能營造健康的創新生態,促進科技事業的蓬勃發展。

因工作關係,筆者經常跟隨科研工作者深入一線,既深刻感受到我國科技創新激勵改革在積極推進,不少科研人員獲得了真金白銀的獎勵,科研生態環境逐年向好,也體會到現有的激勵機制仍存在部分不盡如人意之處。例如重“硬體”而輕“軟體”,即偏重加大實驗設備和實驗經費的投入,而忽略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再如重“廣度”而輕“精度”,即對科研人員進行激勵時,眉毛鬍子一把抓,無法突出重點等問題。歸根結底,這是一個指向性和精細化的問題。此次重要文件的出臺,劍鋒直指這一癥結。

首先,《若干意見》提出簡化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合併預算編制科目,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下放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其預算調增。除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由項目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毫無疑問,這種全新的管理方式,可以有力保障科研項目順利推進,徹底解決科研人員因“無米之炊”而束手無策甚至功敗垂成的窘境。

其次,《若干意見》提出“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並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還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提出“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在此機制下,科研人員可以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這將更加高效地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此次出臺的重要文件,科學地處理了科研活動的不確定性與科研人員參與性、經費自主權的關係,真正實現以科研人員為中心,以科研項目為主線,將目標激勵、典型激勵與信任激勵有機融合,體現出高度的人性化和科學性,將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品質科技成果,從根本上穩固科技創新在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地位,營造良好的科研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