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孤獨症兒童康復服務工作,保障孤獨症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天津近日出臺實施意見,推出多項惠及孤獨症兒童的政策措施,護佑“折翅天使”。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孤獨症兒童康復服務的實施意見》明確表示,完善兒童孤獨症初篩、復篩規範和流程。按照兒童孤獨症篩查技術標準,將孤獨症兒童的篩查納入兒童健康體檢的各階段、各環節,做到天津市0—6歲不同年齡段兒童孤獨症篩查廣覆蓋。

開展孤獨症兒童搶救性康復,為確診的符合條件的7歲及以下孤獨症兒童提供連續的康復訓練救助。

合理布建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擇優選取具有合法資質的醫院、學校、幼兒園等作為定點康復機構。到2020年底各區至少建立1所(濱海新區4所)定點康復機構,分別達到每日收訓50名孤獨症兒童的規模。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表示,2020年底前,將天津市兒童醫院、天津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天津市安定醫院納入孤獨症兒童定點康復機構範圍;2020年底,各區至少確定1至2所普通學校和1至2所幼兒園作為孤獨症兒童融合教育試點學校、幼兒園,探索新的融合教育服務模式;通過組織“家長沙龍”“家長互助幫幫團”等活動對家長進行心理疏導,使其保持積極樂觀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