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偵破了一起偽造《貨權轉移》手續實施的合同詐騙案,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為企業追回損失,有力的護航當地經濟發展。

2018年12月25日,淄博一煤炭公司到柳泉分局報案稱,其公司存放在江蘇一港口的19047噸俄羅斯動力煤炭被他人變賣,總價值1600余萬元。案件涉及金額巨大,對企業生産經營活動造成重大損失,公安機關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

經初步了解:按照港口管理規定,港口對存放的煤炭負有監管責任,只有受害的煤炭公司才有權處理,那麼這批煤炭是怎麼被變賣的呢?當天下午,專案組民警立即驅車趕往港口。通過調查發現,該批煤炭是2018年3月30日到達港口,同年4月4日,港口工作人員收到一張由受害煤炭公司出具的《貨權轉移》手續,將煤炭的貨權轉移給了日照一能源公司,到10月份,這批煤炭已被拉走。

可煤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辦案民警,2018年11月份的時候,他們入境口盤點過那批煤炭,當時煤炭仍在港口,並且港口還出具了煤炭的貨存證明,也沒有發現其他異常,偵查一時陷入了僵局。

為此,公安機關決定從港口提供的《貨權轉移》手續入手展開偵查。經過各種手段偵查發現,該手續是日照某能源公司唐某某發送給港口的,能源公司實際控制人是申某某,唐某某是申某某公司業務員。通過一系列的調查,公安機關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偽造煤炭公司《貨權轉移》手續,騙取 19047噸俄羅斯動力煤炭的證據。2019年1月6日,柳泉分局民警趕赴日照市,將犯罪嫌疑人申某某抓獲。在鐵證面前,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對偽造《貨權轉移》手續,詐騙動力煤炭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申某某交代,因為之前跟煤炭公司有業務往來,簽訂過合同,也出具過貨權轉移證明。他安排唐某某利用原手續上面的公章,經過PS製作了假的《貨權轉移》手續,騙取了港口工作人員信任,將原本屬於煤炭公司的貨物轉移變賣獲利。

經公安機關偵查查明,受害的煤炭公司與申某某的能源公司有過業務往來,並且涉案的這筆煤炭業務正是申某某從中牽線運作的。2018年11月份,煤炭公司入境口盤點前一天,申某某為掩蓋犯罪事實,安排以能源公司的名義從南京一公司購買了2萬噸煤炭,並將新購買的煤炭存放在港口E5垛位。因煤炭公司被變賣的煤炭存放地點是D垛位,為掩人耳目,沈某某又安排唐某某陪同前來盤點的煤炭公司工作人員到E5垛位進行盤點。就這樣,申某某用這招“掉包計”成功的矇騙了煤炭公司的盤點人員。等煤炭公司人員盤點結束後,申某某又以低價把煤炭賣還給了南京這家公司。

抓人還要追贓。為了盡可能減少企業損失,查明申某某贓款的資金流向,分局民警分赴遼寧大連、廣東汕頭、上海和山東日照、青島、濟南、臨沂、濰坊、東營等地,行程2萬多公里,調查申某某公司的銀行賬號交易明細,並對贓款流向的公司進行調查取證。經依法偵查查明,2018年2月23日以來,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利用與受害煤炭公司進行煤炭買賣業務便利,偽造煤炭公司《貨權轉移》手續,詐騙19047噸進口俄羅斯動力煤,價值1600多萬元,獲得贓款1390萬元。

目前,申某某已與煤炭公司達成償還協議,用其房産、汽車等産權抵押還款。申某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目前已被淄川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進一步偵查中。(胡雲雷,張靖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