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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第 23期

“撤縣設區”想説愛你不容易


在新一輪的城鎮化大潮的催擊下,將下屬的縣(市)改區,從而壯大中心城市的發展空間,這是目前很多大城市通常會採取的方式。但在“撤縣設區”這一問題上,還是有些官員沒有顧及到本地的實際情況,致使一部分百姓的利益受損,本身利國利民的政策反而造成危害。

“赤腳市民”的誕生

據民政部《市轄區設置標準》稱,“允許直轄市和地級市設立市轄區,其中市區總人口在300萬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萬人可設立1個市轄區。最小的市轄區人口不得少於2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不得少於10萬人。對於中心城市郊縣(縣級市)改設市轄區,須該縣(市)就業人口中從事非農業人口不得低於70%;第二三産業産值在國內生産總值中的比重達到75%以上。改設市轄區的縣(市),全縣(市)國內生産總值、財政收入不得低於上一年本市市轄區對應指標的平均水準。”

為了早日“達標”,“積極有為”的地方政府們不得不在政治上對農民進行“邊緣化”處理,縣改區以後,農民既沒有享受到“市民”的特殊待遇,也失去了國家給農民的補貼等一些惠農政策,完全成了新一代“赤腳市民”!

“鄉村文化”的解體

“撤縣設區”所附帶的發展要求讓當政者的服務對象轉向了非農業人口。為了“按照城市化管理”,地方領導不得不想方設法把農民往城裏“趕”。 

熙熙攘攘的農民,無背景依託,更沒有對城裏人的價值認同,到頭來還是不免淪為“無根浮萍”。 其中所寓寄的“以經濟建設為第一要務”、“效率優先,然後才是公平”等等急功近利的理念,致使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篤信“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精神上的鄉村”已然坍塌。

最重要的是城鎮化大潮將致使鄉村沒落消亡,有可能讓傳承數千年的“鄉村文化”瀕臨解體。

公共設施的集中性轉移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牛鳳瑞認為,縣和區最大的區別,就在於規劃權和建設權,改成區後,把規劃權和建設權上收,有利於大型城市在自己的轄區內進行統一規劃。亦即是説,“撤縣設區”只符合大型城市“對外擴張”的需求。

如果主城區太弱,對周圍輻射能力不夠大,這樣的城市還處於一個集中化階段,還要吸收鄰近地區的要素,尤其是如果縣和地級市離得很遠,市帶動力量不大,改成區對當地就頗為不利。

“盲目撤縣設區”會使得當地公共基礎設施日益向市中心靠攏,甚至有些人連存錢、郵寄、看病、買菜都十分不便。

學者周彬芳在著作《“撤縣(市)設區”中的多方博弈》中寫道:居民陳明輝指出,“以前村子口不到四公里外,不遠兒……就有一所小學。撤縣(設區)以後給弄沒了,老師們也走了……現在再想送孫子上學,就得開三輪車跑四十里地……我都64了……”。

剛過中年的李俊才也與老陳面臨同樣的困境,他的兒子很快就13歲了,但撤縣設區後,最近的一家初中離他家也有百里之遙。經濟狀況日益拮據的他,還是不得不動起“自己打兩份工,讓老婆進城陪讀”的打算。

“平時有個頭疼腦熱的根本沒處醫!”“我連給兒子匯個錢都要騎自行車走三、四十公里。”——報告字裏行間內所充塞的苦衷,恰是老百姓“深受其害”的真實寫照。

”撤縣設區“任重道遠

民政部曾多次發言強調:‘縣改區’必須本著有利於行政管理、有利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利於環境的改善和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提高的原則進行,要從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調查研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合理調整大中城市市區行政區劃,這樣才能做到造福一方,讓老百姓切實享受到工業化的惠澤。但我國地域遼闊,各大城市之間以及單個城市內部城區之間在區位、規模、經濟發展水準、産業特色等方面有較大差異,倘若盲目效倣、一哄而起,就會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

出品:中國網絲路中國  責編:謝斐然  美編: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