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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輔導課業”還是幫助作弊?——“助考仲介”亂象調查

當下正值就業招聘旺季,各地各類招聘考試密集舉行。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網路平臺,有的“助考仲介”以“考試援助”為名誘導求職者舞弊,以此牟利。這種亂象甚至蔓延到校內考試,由此催生了一條地下黑色産業鏈。

牽線搭橋 幫助作弊

近年來,許多入職筆試由線下改為線上,在靈活、便捷的同時,也給作弊者造成可乘之機。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網路平臺,“助考仲介”誘導求職者“花錢走捷徑”的情況屢見不鮮。

業內人士介紹,一些“助考仲介”在考生與代筆者之間牽線搭橋,利用各種手段幫助考生作弊得高分。

記者在淘寶上搜索“課業輔導”“課程輔導”等關鍵詞,隨機點入一家網店諮詢,客服要求添加微信。在與微信名為“課業輔導小助手”的店員溝通中,對方承諾在企業招聘考試中可以代考,也可以幫助考生作弊。

記者在淘寶上一家網店發現,其銷售的商品標記有“銀行筆試包進面”“企業筆試包進面”等廣告。記者通過客服提供的賬號添加微信後,商家表示:“國內各大銀行以及地方銀行都能做,還能考電力、保險、電信等行業央企。”

蔓延至校內考試和英語四六級等考試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招聘考試,類似的替考、助考生意甚至延伸到中學、大學的期末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等。

在閒魚平臺,一名自稱某高校學生的“助考仲介”介紹,他能組織替考初高中全科期末考試。“初高中全科,只要是校內的都可以。大二以內的高等數學、物理也行。”一名自稱某高校大學生的“槍手”説,“手機發佈答案的考試危險性更高,我的優勢是可以線下替考,價格也便宜。”

“一些大學生為了獲得獎學金或者取得保研資格,希望得高分,所以我們就有了市場。”一名“助考仲介”説。

多方合力整治舞弊行為

我國刑法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符合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生産、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構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家表示,招聘企業應提升反舞弊技術,封堵技術漏洞,防止考試舞弊。對於“走捷徑”的考生,企業應取消作弊考生的成績和錄用資格;若發現已入職人員是以代考舞弊等欺詐行為通過招聘考試的,可依據相關規定取消聘用合同。

“各個高校針對考試作弊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但總體來説都比較嚴肅,輕則警告、挂科,重則開除學籍。”貴州民族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宗世法表示,針對學生校內考試作弊行為,學校應培養學生增強法律意識,改進考試形式,對監考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是“輔導課業”還是幫助作弊?——“助考仲介”亂象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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