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制售冷食類食品無需製作專間
今年12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新辦法中,對拍黃瓜、泡茶等簡單食品制售行為作出簡化許可規定,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完成了《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徵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其官方網站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新增了簡單制售、美食城、食品經營管理、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審查要求。同時,擬規定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衝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制售項目的,可按照簡單制售的經營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審查要求。
據了解,《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徵求意見稿)》是在原《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基礎上進行的一次修訂。《徵求意見稿》分為六章,共一百二十條,新增並細化了多處內容。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為了更加嚴格、更加有針對性地管理各類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徵求意見稿》中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細分類進行了增加。如:在原來的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養老機構食堂、工地食堂、職工食堂的基礎上,增加了托育機構食堂、醫療機構食堂、機關食堂等分類。
簡單制售、美食城、食品經營管理、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審查要求為本次修訂的新增項目。其中,對簡單制售的許可審查要求為,其場所設置、佈局、設備設施等應符合食品制售一般要求,單純經營簡單制售的,應設置(與加工經營食品品種相適應的)食品處理區,食品處理區內可設售賣區,可不設置初加工場所,可簡化或不設置原料清洗水池,且根據加工製作流程,可不設置切配場所和烹飪場所。
另外,《徵求意見稿》還簡化了部分經營項目的現場核查要求。如:對於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衝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制售項目的,可按照簡單制售的經營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審查要求。如申請冷食類食品簡單制售的,無需製作專間,只要有專用操作場所即可。同時調整了散裝食品、散裝熟食審查要求。考慮到部分散裝食品為帶包裝食品,食品經營者未直接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將原有銷售散裝食品均需設立洗手消毒設備設施的要求調整為對銷售裸裝散裝食品經營者的要求。將散裝熟食範圍進行了限定,特指肉類製品,刪除了散裝熟食需要設立操作間的要求。
針對日常監督抽檢中發現,部分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不理想,存在抽檢不合格問題。為嚴格管理,確保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徵求意見稿》強化了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餐用具清洗消毒的要求。如:規定特大型、大型餐館和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養老食堂餐用具的清洗消毒應採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保證餐用具光潔澀幹無異味。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養老食堂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餐用具應採用物理消毒方式進行再次消毒等。
《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時間將於10月7日截止。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簡單制售冷食類食品無需製作專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