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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該“假一賠十”還是“退一賠三”?

消費者在煙酒店買到假酒,店家是該“假一賠十”,還是該“退一賠三”呢?日前,高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

高先生平時喜歡喝酒,3月12日,他在長安區韋曲南街一家煙酒店花900元購買了兩瓶劍南春白酒。“打開喝的時候發現這酒很辛辣,和以前喝的不是一個味。”高先生遂對酒的真假産生了懷疑。他先是查看了防偽序號,結果發現兩瓶酒外包裝上數字防偽序號竟然一模一樣。

防偽碼是唯一的,每一個産品對應一個防偽碼。高先生撥打了瓶身上的防偽電話進行查詢,結果給出的鑒定是防偽特徵不符,是假冒標識。

“擔心商家不承認,我就去又買了兩瓶,並拍了一段視頻。”高先生説,主要就是想證明這4瓶酒都是從這家煙酒店購買的。留存好證據後,高先生撥打了12315進行投訴,後來他的投訴被轉到了韋曲市場監督管理所。

3月21日下午,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趕到韋曲市場監督管理所,對高先生送來的兩瓶樣酒進行了辨認。辨認意見書顯示,這兩瓶樣品不是該公司生産的産品,且侵犯了“劍南春”註冊商標專用權。

高先生説,4瓶酒中,1瓶因打開飲用了廠家沒有辨認,其餘3瓶中2瓶是假酒、1瓶是真酒。隨後,韋曲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和廠家工作人員對煙酒店未出售的劍南春白酒進行辨認,未發現假酒。

煙酒店出售假酒,消費者能獲得什麼樣賠償呢?高先生提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假一賠十”,但店家表示只能接受“退一賠三”。

陜西合恒律師事務所李志山律師表示,“假一賠十”的法律依據是《食品安全法》,該法第148條明確規定,如果銷售或生産的食品不符合法定安全標準,應該向消費者支付10倍價款或者是支付三倍損失的賠償金,支付的賠償金的標準最低是1000元。

而“退一賠三”的法律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存在虛假宣傳等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時,消費者因該行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支付費用的,經營者應當退還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並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向消費者賠償。而白酒作為食品是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執行的,消費者提出“假一賠十”的訴求應該得到支援。

日前,高先生告訴記者,經過協商涉事煙酒店“退一賠三”。記者 王海鵬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店家該“假一賠十”還是“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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