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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招聘司機暗藏“以租代購”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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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貨運司機後,不僅對方承諾的高薪、穩定貨源沒有兌現,還陷入“以租代購”的陷阱,背上了貸款。專業人士表示,相關部門應強化“以租代購”監管,求職者找工作時也應警惕合同中的貸款、租賃等字樣,不要輕信口頭承諾,盡可能保留證據。

“歷時一年多,合同終於成功解除,那些債務和我沒有關係了,心裏的擔子終於放下了。”近日,在廣東深圳工作的張師傅提起3年前“以租代購”跑貨運的經歷時這樣説道。

“以租代購”本質上有利於減輕貨車司機的資金壓力,掙錢、買車兩不誤。然而,記者採訪了解到,“以租代購”存在被惡意利用的現象,不少貨運司機求職者不僅遭遇錢車兩空,還背上了貸款。

打著高薪招聘的名義賣車

2020年3月,正在求職的張師傅看到一則貨運司機招聘資訊。對方稱,應聘者“以租代購”買車,公司可免費提供貨源,還夠3年貸款後,車輛歸其所有。考慮到貨源有保障,3年後還能落得一輛車,張師傅在公司工作人員引導下簽了購車合同,但是沒想到很快就陷入了尷尬境地。

“當時先交了1萬元的首付,每個月還2680元貸款,總共36期,最後一期還2萬多元,算下來,加上利息總價12萬多元。”然而,簽完合同提完車,張師傅發現,公司承諾的貨源不僅過於分散,而且全程需要自己裝卸。

“從早上5點多忙到下午2點多,要跑七八個地方裝貨卸貨,只能掙200元左右,連辛苦錢都不夠。”張師傅申請換貨源,但公司表示:“沒有其他選擇,愛跑不跑。”

張師傅的遭遇並非個例,在網際網路投訴平臺搜索“以租代購”,相關投訴達1200多條。湖北鄂州的邵先生告訴記者,招聘公司聲稱保底工資1.2萬元,先交5000元租金,以後每月發工資後交4500元,租期滿3年後車輛歸自己,中途不想幹了,把車還給公司即可。

邵先生信以為真,並很快按要求籤署了一份電子合同。但沒想到提完車回來,這家公司已經人去樓空。他試著聯繫跟自己對接的工作人員,對方稱自己已經離職。

“車貸是以公司名義辦的,但是車本是我的名字,車也在我這裡。”邵先生懷疑招聘公司和車行有合作,打著高薪招司機的名義實際是為了賣車,自己陷進了套路。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研究員盤和林表示:“‘以租代購’是融資租賃的一種,實質上是一種分期消費手段,對車主來説,如果貨運盈利狀況好,交付租金則沒有壓力,如果經營出現不佳的情況,很可能錢車兩空。”

不僅沒掙到錢還背上了貸款

在廣州中山務工的蔡先生跑了一陣貨運後發現,公司不僅沒有足夠的貨源以保障每月正常還款,有的貨款還收不回來。

還了4期貸款後,蔡先生想退車退款,但公司要求再拿出2萬多元才能解除合同。蔡先生沒同意,但停止了還貸。

“停止還貸後不斷接到催款電話,甚至打到我家人和朋友的手機上,很無奈。”蔡先生説。直到不久前,車輛被公司拖走,催款電話才逐漸少了。蔡先生算了一下,自己前後搭進去4萬多元,還耽誤了半年時間,他只好重回工廠打工。

而對於當時簽訂的合同,蔡先生直言當時並沒有認真看過。“裏面有很多條款都沒給時間看,簽完後,貸款公司就發來短信,工作人員又催促拍人臉照,並在一個網頁上簽名。”

按照蔡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致電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以租代購”屬於自願行為,不具備強迫性質。記者又電話聯繫該公司一位馮姓經理,對方得知記者想了解蔡先生的購車貸款如何處理後,立即挂斷了電話。

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表示,“以租代購”式的融資租賃,從法律上來説是允許的,但是使用的方式容易出現問題。如果雙方在清楚各項條款的情況下,仍自願簽署合同,則應按照合同履行。“但是根據民法典,如果合同是建立在一方有欺騙、欺詐、惡意承諾的情況下,屬於可撤銷合同,公司如果要求繳納違約金,也屬於不合法行為。”趙虎説。

求職者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勉強還了10個月貸款後,張師傅實在難以為繼,也停止了還貸。一個月後,聲稱是貸款公司的委託方將車開回。

“催款公司整天打電話,問什麼時候還款,還説要給老家村裏寄律師函,那段時間每天擔驚受怕,在廠裏上班也上不好。”無奈之下,張師傅找到律師朋友幫助訴訟。2022年4月,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同年8月份,法院判決合同解除,並要求公司退還款項5444元。

“從當時交的1萬元首付裏扣除兩個月的租金後,公司又退給我5000多元錢,以前每個月還的貸款就相當於交的租金。”張師傅告訴記者,退的錢雖然不多,但是合同解除後,那些債務終於和自己沒有關係了,心裏懸著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

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以“以租代購”為關鍵詞檢索發現,2012年至2020年,相關裁判文書數量呈上升趨勢,在2020年達到2000余件的峰值後,近兩年有所下降,但仍處於較高水準。

盤和林表示,追根溯源,還需要加強對開展融資租賃的金融機構的監管,開展融資租賃的金融機構需要資質,融資租賃也要在監管下開展,才能合規合法。

“各地人社局、金融監管局,應加強對勞動市場、金融市場的監管,警惕‘以租代購’背後暗藏貓膩。”趙虎説。

此外,趙虎還強調,司法實踐中,處理“以租代購”糾紛的難點在於是否有證據,因此,求職者不要輕易相信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而是儘量將承諾落實到合同中。求職者如果遇到低門檻、高薪招聘、先交錢、簽訂貸款合同等要求時一定要謹慎,避免陷入糾紛和陷阱。權益受損時,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司法機關投訴舉報。記者 陶穩

來源: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高薪招聘司機暗藏“以租代購”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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