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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購物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嗎?

新買的手機,每天都要充電兩次,因為耗電太快,讓趙女士對手機品質産生質疑。於是她將手機送去檢測,顯示1小時34分耗電22%。趙女士提出換手機,結果快一年過去了,授權服務中心都沒有一個明確説法,而趙女士只能一直用著對方提供的備用機。

即使上午不用手機

到了下午電也很快耗完

去年4月7日,趙女士在西安賽格電腦城花3960元購買了一部華為P50E手機,使用過程中她發現這部手機耗電快。“每天必須兩次充電,晚上充好,第二天早上刷刷視頻、看看微信,下午就要再次充電。即使一上午不用手機,到了下午電也很快耗完。”趙女士説。

在使用了5天后,趙女士將這部新手機送到小寨東路華為授權服務中心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電池容量檢測正常,飛行模式下每小時耗電未超過15%,在正常使用範圍內。趙女士取回後再次使用,同樣的問題依然存在。

去年4月16日,趙女士再次將手機送檢,工作人員要求留店檢測48小時。兩天后檢測結果出來了。在趙女士提供的華為終端服務報告(受理單)上記者看到:“4月18日,11:44 100%,19:05 2%,1小時34分耗電22%”等手寫字樣。

趙女士説,這次檢測證實了她説的手機必須一天兩充。然而對於後續的解決方案,該授權服務中心一直沒有一個説法。“我的訴求是給我換機,他們答覆我説不能退也不能換。已經快一年了,問題至今也沒解決。”趙女士購買的那部手機也一直放置在該授權服務中心。

線下實體店購物尚未實行

“七天無理由退貨”

記者通過網路查詢發現,如今的手機耗電量都比較大,一般待機時間不到10個小時,而手機耗電快慢也與使用的App軟體、系統和電池有關。

3月14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繫上小寨東路華為授權服務中心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經上報街道,會有相關部門和記者聯繫。對於檢測結果,對方表示手機沒有問題後就挂斷了電話。

對於店方的答覆,趙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表示,現在網路購物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而她線上下購買的手機,使用不到7天,發現問題後就及時找到售後服務,售後服務卻拖了快一年還沒有解決。

趙女士所買的手機能不能退貨?她反映的問題該如何解決?記者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須説明理由。但對於線下購買的商品,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尚未規定線下實體店購物必須實行無理由退貨。不過,南京、濟南等城市已經開始將“七天無理由退貨”向線下消費延伸。 記者 王海鵬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線下購物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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