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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彈出廣告要能一鍵關閉

廣告如何發佈才算合規,如今有了新的指引。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廣告活動及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發佈活動,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發佈《北京市廣告發佈行為合規指引》《北京市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發佈合規指引》。

沒用過産品不能當代言人

新發佈的《北京市廣告發佈行為合規指引》對代言廣告如何審查管理等一系列熱點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應當依據事實,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對於代言廣告,還須審查代言人是否具備代言資格。代言人要持有廣告代言批准文件。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行政執法部門會將明星虛假違法代言等記錄及時推送至全國信用資訊共用中心,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開,供公眾自行查詢。

不得發佈中小學校外培訓廣告

記者注意到,《北京市廣告發佈行為合規指引》中有不少意在“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引規範。

例如,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在學習生活中必須使用或經常接觸的物品、場所等載體發佈或變相發佈廣告,公益廣告除外。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佈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粧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廣告。

針對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務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服務、可能引發其模倣不安全行為的內容。《北京市廣告發佈行為合規指引》還特別提出,不得發佈面向中小學、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不可欺騙誘導用戶點擊廣告

網際網路廣告發佈須遵循七條特別準則。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

另外,未經用戶同意或請求,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或者網際網路即時通訊資訊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連結,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導航設備、智慧家電等發送網際網路廣告。不得在用戶搜索政務服務網站以及相關應用程式時插入廣告。

發佈含有連結的網際網路廣告,應核對下一級連結中的廣告內容,並採取措施防止連結的廣告內容被篡改。一旦出現被篡改情形,應及時提供違法廣告活動主體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

理財廣告應顯著標示合作機構

《北京市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發佈合規指引》提出,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宣揚無節制消費和奢靡生活方式,不誘導受眾接受不適當的金融産品和服務。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有顯著及通俗易懂的提示或警示,並顯著標示諸如“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等字樣。

投資理財類廣告不得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做出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金融機構發佈代銷産品廣告不得與自有産品相混淆,應顯著標示合作機構名稱,並聲明“本産品由某機構(合作機構)發行與管理,代銷機構不承擔産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責任”。此外,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不得出現“某學術機構推薦”“某投資者證明”等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形象作推薦、證明等內容。

對於融資貸款類廣告,不得發佈“大學生可貸款”“憑身份證即可貸款”“信用黑戶也可貸款”等虛假承諾內容。未經金融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通過撥打電話、發送電子資訊等方式,向其固定電話、行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記者 張楠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網際網路彈出廣告要能一鍵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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