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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騎行玩耍如何兼顧安全?

近日,一名男孩在小區騎自行車撞倒兩歲幼童的視頻在網路熱傳。畫面中,一名家長正帶著兩歲幼童散步,一名男孩突然從後方騎車而來,幼童被撞,後腦著地。對此,網友紛紛留言關注孩子的傷情,同時質疑,孩子在小區騎行玩耍時該如何兼顧安全?記者在蘭州市多個小區走訪時看到,孩子們騎車、滑滑板車追逐打鬧的場景並不鮮見,也不乏撞到行人的驚險時刻。

走訪

小區內孩子騎行是普遍現象

記者調查發現,在蘭州市不少小區裏,經常可以看見有“熊孩子”騎著自行車在小區道路、地下停車場等公共場所追逐嬉鬧。

安寧實創現代城的業主蘇女士告訴記者,小區內確實有不少孩子騎車橫衝直撞,經常發生撞人的小意外。小區大門口是一個廣場,每晚都有很多業主帶著小孩散步玩耍,以老人和孩子居多。小孩騎車在人群中穿來穿去,一不小心就把幼兒和老人撞倒了,感覺很不安全。

家住天驕嘉園的宋先生説,他所居住的地方是老舊小區,院內有很多地上停車位,小孩騎著車子來回穿梭,非常危險。小孩沒有足夠的安全意識,也沒有較好的預判能力,在小區道路上騎行隨時都有可能摔倒或者撞人,導致不必要的傷害和損失。“家長應對小孩進行正確引導,教育他們不要在小區道路上騎行。物業也可以規劃一塊空地,為孩子們騎行提供專門場所。”宋先生説。

記者連續幾天在銀灘花園小區觀察發現,在早上10時和下午3時這兩個高峰時段,有不少小孩騎著滑板車或自行車互相追逐。小區裏有推著嬰兒車散步的大人,還有遛彎的老人。騎行的小孩幾次“呼嘯”著從行人身邊“飛”過,行人紛紛避讓。

在金砂茗園小區,有散步、休閒的老人,也有一些小朋友在追逐打鬧。記者看到,兩個小男孩一前一後騎著兒童單車在“比賽”,追逐、拐彎、急剎……他們玩得不亦樂乎。居民孫女士説:“在小區公共區域,騎兒童單車、玩滑板的小朋友不少,高峰時有十幾個。小區空間和道路並不寬敞,有時候稍大點的男孩騎車在剛學走路的幼童身旁穿梭,看著讓人十分擔心。”

易大天地小區的居民任女士説:“小區道路雖然較寬,但是孩子騎行還是有風險,尤其是下坡時速度很快,很容易撞倒幼童。不過多數家長都會提醒自家的小朋友要慢點騎車,小心撞到別人。”記者看到,一名小孩正在小區裏騎自行車,一旁的家長不時提醒:“慢點騎,看著點旁邊的小朋友。”

“我們小區裏騎單車、玩滑板的小朋友不少。幾天前我抱著一箱水果回家時,一名騎單車的小男孩朝我飛快騎來。等他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躲閃,連人帶車撞上紙箱,摔在地上,膝蓋蹭破了皮,好在沒有大礙。”家住民勤街附近一小區的王女士説。

根據記者走訪的情況,小朋友在小區內騎行屬於普遍現象。市區多數小區設有兒童玩耍的滑梯等設施或區域,但沒有專門開闢供孩子騎行、玩滑板等的區域。

應對

多個小區物業發出溫馨提示

除了業主,小區物管對騎行現象也十分重視。記者了解到,蘭州市不少小區物管都在業主群或者微信公眾號發佈通知稱,小區人員眾多,小孩騎自行車或玩平衡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提醒業主不要讓孩子在小區道路騎車追逐玩耍,防止發生碰撞,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物業沒有執法權,你不能強行讓業主做什麼,只能提醒。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能做的其實並不多。作為物業服務人員,我們平時會在小區內張貼溫馨提示,也會對騎行的孩子進行勸導,讓他們騎慢點。但就算是善意的提醒,也可能引發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因為有些業主覺得小孩在院子裏騎車沒啥問題。”具有10多年物業管理經驗的胡經理説。

“沒發生問題時大家都很樂觀,但如果真的出事就晚了。”胡經理表示,若真的出事,雙方業主找到物業,他們也只能調解,調解不了的請社區出面,甚至走法律訴訟程式。

律師觀點

小朋友騎車撞人 監護人要承擔責任

甘肅勇盛律師事務所田子琛律師認為,孩子在小區內玩耍時應注意安全,謹防撞傷自己或別人。作為監護人,家長有義務監管自己的孩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小區內部道路人員密集、人流量較大,客觀上存在騎車致人損害的風險。兒童因騎車不慎撞倒幼童導致幼童受傷或死亡,則行為人具有疏忽大意的過失或過於自信的過失,由此導致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騎車兒童係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八歲),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關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的規定,騎車兒童造成幼童損害,應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蘇曉

來源:蘭州晚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兒童騎行玩耍如何兼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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