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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第一”、“日銷1萬份”......外賣平臺上“吹牛”的真不少!

如今,外賣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點開相關APP,就能看到很多打著“第一”、“最受歡迎”等標簽的商家,這些標簽可信嗎?標簽是如何打上去的?

瀏覽外賣平臺訂外賣時,一些商家打出旗號:10年秘制醬料,全區排名第一的烤魚;榮獲不可不嘗的美食之一稱號;門店日銷1萬份……

對此,調查發現,這些外賣店家的廣告語例如“排名第一”“美食第一”稱號等描述,均未提供證明材料。檢察機關指出,商家用虛假不實或無法驗證的資訊進行宣傳是法律禁止的,一方面,容易誤導消費者作出錯誤選擇,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會擾亂市場競爭關係、破壞社會經濟秩序。

平谷檢察院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行政機關接到檢察建議後,對相關商家的違法行為予以查處,督促及時整改並消除影響,並將在全區範圍內開展網路餐飲廣告監督檢查,廣泛宣傳、引導市場主體誠信經營,與此同時,引導第三方平臺經營者落實好廣告審核責任或平臺管理責任,保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相關法規

廣告法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

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美食第一”、“日銷1萬份”......外賣平臺上“吹牛”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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