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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五大平臺 網際網路反壟斷監管追根究底

國家反壟斷再次出手!7月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宣佈,經查,阿裏、騰訊、滴滴、蘇寧、美團五大網際網路平臺共22起合併或收購案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市場監管總局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前,市場監管總局已多次通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有的案件甚至可追溯到多年前,比如發生在2011年的騰訊收購獵豹移動股權案。國家相關部門對數年前案例的關注以及持續半年多的處罰,向社會釋放了加強網際網路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也反映出國家對支援中小企業創新、保障用戶體驗的重視。

涉及五大網際網路平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網際網路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在7月7日發佈的公告中,市場監管總局這樣通報。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此次處罰的違法案例涉及多起網際網路平臺經濟投資並購案,並且時間跨度很長,最早追溯至十年前2011年的案例。蘇寧易購2011年與三菱重工設立合營企業、騰訊2011年收購獵豹移動股份。

其中,滴滴涉案數量最多,共8起案例,主要發生在2017-2019年。阿里巴巴涉案6起,騰訊涉案5起。北京商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滴滴、阿裏、騰訊等相關人士,但截至發稿對方未予以回應。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這些案件中,經營者在取得營業執照或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前並未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經營者集中情形,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同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評估上述案例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也就是説還未構成事實上的“壟斷”。

震懾力大於金額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通報的多起違法經營者集中案均發生在多年前,比如發生在2011年的騰訊收購獵豹移動股權案、發生在2014年的阿裏網路收購廣州恒大足球股權案。

此外,這不是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次通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並作出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14日,阿裏、閱文和豐巢因收購案未申報,被市場監管總局分別罰款50萬元。2021年3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網際網路領域10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的12家企業分別罰款50萬元,涉及銀泰等。

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指出,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而據市場監管總局作出處罰依據的第四十八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此次罰款已是頂格。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今天通報的22起,和市場監管總局在2020年12月14日、2021年3月12日通報的案件,被處罰的原因是一樣的”。

他進一步解釋,“這22起案件都是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根據反壟斷法,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産、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因市場監管總局經評估認為這22起案件都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只是程式違法,未依法申報審查,所以只是給予罰款,但也是屬於頂格罰款”。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半年多來市場監管總局對網際網路領域持續的反壟斷調查,從側面反映出網際網路企業或將成為進行反壟斷執法的重點領域,震懾力大於處罰金額。

反壟斷執法一視同仁

此外,市場監管總局還披露了吳振國接受媒體專訪的內容。吳振國介紹,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安排,反壟斷法修訂已經列入2021年的工作計劃,反壟斷局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法律修訂工作,爭取儘快推動新的反壟斷法頒布實施。

吳振國指出,2020年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並於2021年4月10日對其處以罰款182.28億元人民幣,是中國平臺經濟領域第一起重大壟斷案件,對防止平臺壟斷、規範競爭秩序具有重要標桿意義。截至2021年6月30日,對22起平臺企業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處罰並向社會公佈,保護了平臺經濟領域有效的競爭格局;此外,發佈《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增強反壟斷監管的前瞻性和針對性。

吳振國也強調,從執法原則看,中國反壟斷執法嚴格依法進行,無論是國企、外企、民企,始終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中國反壟斷執法從來、也不會成為地緣政治的工具。與此同時,我們恰恰覺得中國企業在海外的經營活動應當獲得公平對待,不要遭遇無端的調查、指控和封鎖,這不僅傷害中國企業,也會傷害到美國企業。未來我們也會進一步加強中國企業海外反壟斷合規建設,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北京商報記者魏蔚

來源:北京商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涉及五大平臺 網際網路反壟斷監管追根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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