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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兩頭婚”現象:是“兩家親”還是“兩頭昏”

江浙“兩頭婚”現象:是“兩家親”還是“兩頭昏”

以夫妻“兩頭婚”孩子“兩頭姓”化解“獨女戶”傳宗接代、老人贍養等困境,越來越被接受,也帶來一些新問題

“不嫁不娶”“兩家拼拼”,小夫妻成家後依舊與雙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同時他們一般會生育兩個小孩,並且一家一個姓……這種被稱為“兩頭婚”的婚姻形式,在江浙以及中西部零星幾個城市流行,並悄然改變中國傳承千百年的家庭社會關係。

據專家分析,這種婚姻方式與地區經濟發展和此前的人口生育政策相關,特別是來自獨生子女家庭希望姓氏延續的需求。同時,二孩政策為“兩頭婚”流行提供了現實契機。

我國幅員遼闊,文化差異巨大,社會各界對“兩頭婚”現象也爭論不休,有人説這是“兩家親”,有人卻説這是“兩頭昏”。

那麼,新形式婚姻會不會影響夫妻間感情?與父母居住,年輕夫妻是否會缺少獨立自覺與責任擔當?一家一個姓,孩子對家庭身份的認同、兄弟姐妹的情感如何保證?“兩頭婚”需要“兩個娃”,女人是否沒有了生娃自主權?對此,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與“兩頭婚”的踐行者以及專家交談,以期展示真實的“兩頭婚”。

“我是家中獨女,我不想嫁出去”

杭州西郊的民豐村,距離杭州未來科技城以及淘寶城5公里。隨著城市發展,這裡面臨著“從村到城”的劇烈轉變。

曉曉和老公都是民豐村村民,“從我公婆家到我自己家,只要5分鐘路程。”曉曉説,2010年她和老公結婚後,育有兩個女兒,大的10歲,小的7歲。按照婚前約定,大女兒跟曉曉姓,二女兒跟她老公姓。

“生兩個孩子,各自隨父母姓”是“兩頭婚”的一個重要特徵。“我倆談戀愛時,我就問過他,同不同意實行‘兩頭婚’,他回去和父母商量幾天后,就同意了。”曉曉説,“我是家中獨女,我不想嫁出去,也不喜歡找到府女婿,‘兩頭婚’方式挺好,形式比較中和。”

在曉曉看來,“兩頭婚”最重要的是事前協商。雙方的溝通和父輩的開明是關鍵——只要雙方事先商量好,婚後父母不過多干預夫妻生活和子女教育,男女雙方對孩子的冠名權契約式遵守,“兩頭婚”也可以很融洽。

2011年,雙獨二孩政策的放開,為“兩頭婚”提供了政策契機。

曉曉的高中同學小琪,也是本村人,她和老公也實行“兩頭婚”。在2011年辦喜事時,小琪老公曾準備一些彩禮,但小琪家拒絕了。男方不提彩禮,女方不辦嫁粧。“兩頭婚”改變了過去“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舊觀念,女兒仍是原生家庭的頂梁柱和門戶。因為“兩頭婚”在當地是流行的做法,兩家溝通成本很低,幾乎是“水到渠成”。

“在民豐村,村民採用夫妻‘兩頭婚’、孩子‘兩頭姓’的雙係婚育制度來調節‘獨女戶’家庭出現的傳宗接代、老年人贍養、財産繼承等諸多困境,這已成為當地非常普遍的選擇。”浙江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趙春蘭説。民豐村是趙春蘭的田野觀察點,她調研發現這裡的“80後”已婚人群中,“兩頭婚”的比例超過七成。

趙春蘭追訪了20多對“兩頭婚”家庭,她總結了“兩頭婚”的幾個特徵:一是夫妻倆生兩個小孩,並事先商量好,一家一個姓;二是男方沒有聘禮,女方也不出嫁粧;三是女性戶口不遷出,繼續擔當原生家庭男性化的社會角色(比如祭祖等);四是成家後,夫妻倆(包括小孩)輪流到男方或女方家各住一段時間。

“選擇‘兩頭婚’的家庭大都條件相當,甚至女方條件優於男方,雙方父母也比較認可‘兩頭婚’的理念。”趙春蘭説,大多數“兩頭婚”是本地兩個家庭的結合,男方理解女方家庭傳宗接代的需求。對於女性來説,“兩頭婚”既可孝順公婆,也可照顧父母,這是男女雙方及家長共同做出的選擇。

而“兩頭婚”,也讓曉曉、小琪有了與傳統“嫁娶婚”不一樣的際遇。例如傳統上,由各家男丁承擔參與的社區活動,也可以由女兒或女婿參加。比如,喝龍燈酒,“嫁”出去的女兒也可以回來參加;女婿也可以跟兒子一樣劃龍舟,在“兩頭婚”中,女兒承擔兒子一樣的角色,既繼承父母遺産,也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兩頭婚’讓傳統和現代實現了和解。”趙春蘭認為,民豐村的社會經濟環境使得當地村民思維較為開放,更能接受新事物。同時,他們的思維又比較傳統,有著比較濃重的傳宗接代觀念。“‘兩頭婚’體現出‘人是活的’這一特徵,這些家庭主動對傳統文化系統進行調整,在依循地方規制的同時,又對傳統規制進行創新。”

趙春蘭發現,目前除了江浙地區,雲南、貴州、甘肅等地也零星出現了“兩頭婚”例子。

不僅僅是地域的跨度,“兩頭婚”時間的跨度也比外界想像得更長。趙春蘭説,費孝通先生早年在《江村經濟》,寫到當地新的婚姻形式時,用的詞是“兩頭挂花幡”;1988年,張樂天老師在浙北陳家場做調查時,也提到過這種婚姻形式,只不過當時沒有流行“兩頭婚”的社會基礎。

“與父母一起住,意味著陪伴”

男不言娶,女不叫嫁。

結婚以後,曉曉和老公輪流到雙方父母家居住,並且以小家庭“舉家搬遷”方式居住,而非一邊帶一個娃、兩邊分開住。“有時在婆婆家住幾天,有時在我媽媽家住幾天,關係也很輕鬆。”曉曉坦言,“就算我們另外買了婚房,我也不想出去住,我很享受這樣的生活狀態。”

“我是獨生女,我爸媽也希望我未來能夠多陪伴他們,給他們養老。”小琪説,網上很多評論,説和父母住是“啃老”“不獨立”的表現。“我非常不認可,獨立並不意味著要和父母分開居住,我和我老公經濟獨立,同時在生活、育兒等方面,父母都尊重我們的想法,幾乎不會插手。一塊住更意味著相互陪伴,父母也覺得家裏熱鬧是好事。”

受訪的多個“兩頭婚”家庭表示,他們很享受現在的生活狀態。尤其是有孩子以後,父輩的幫忙照料也能幫助他們減輕工作生活中的諸多負擔。而且兩邊換著住,也給雙方父母帶來生活的樂趣和精神的慰藉。

“其實,‘兩頭婚’更強調‘合’,而不是‘分’。一般説來,都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長輩的養老問題。同時,對於下一代子女的教育問題,兩家也會共同出力,年輕人的生活壓力也會小很多。”趙春蘭説。

家住杭州的王倩(化名)和丈夫也是“兩頭婚”。“我們家的相處方式,倒沒有統一叫爺爺奶奶,但我知道不少家庭是這麼做的,或者倒過來叫,就是跟女方姓的孩子,叫女方父母為爺爺奶奶,叫男方父母為外公外婆。”王倩説,現在孩子還小,財産問題以及孩子跟上一輩的關係處理問題都沒有顯現出來,“但我想,現在大家都想通了,肯定會一碗水端平。”

“‘兩頭婚’是年輕夫婦們的新選擇,但與原生家庭有著較大的黏性。”浙江省婚姻家庭協會會長謝需提出了她的擔憂,“‘兩頭婚’中,小夫妻如果遇到矛盾了,就各住各家,一味依靠父母來解決矛盾,沒有讓小孩經歷家庭的初建、成長、矛盾、波折的過程,這不利於下一代認知家庭觀念,也不利於婚姻穩定。”

也有網友認為,“兩頭婚”的概念幾近於“兩個娃”“兩個姓”,沒有繞過生育問題,言辭激烈者甚至認為“兩頭婚”中,女性被“施捨”了一個孩子的冠姓權,繼而心甘情願被生育責任綁架,“女人變成生育工具”。

“這給我們貼上莫須有的標簽,我很生氣。”曉曉説,生過小孩和沒生過小孩的觀念差距很大,“我生兩個小孩很幸福,父母給我們的空間很大,如果雙方家庭選擇了‘兩頭婚’就已經考慮好了生兩個小孩,如果一對夫妻只想要一個小孩,就不一定選擇‘兩頭婚’。”

趙春蘭認為,“兩頭婚”出現與當地女性社會地位提升、自我價值覺醒有很大關係。“‘兩頭婚’當然與生育問題有很大相關性。但實際上,我們如果回到生活本身,女性生育孩子不僅僅是一種責任,也是個體獲得不同階段人生圓滿的一種自我實現。”

不時上演的姓氏暗戰

婚姻,總有幾家歡喜幾家愁,“兩頭婚”裏也不例外。其中最多的就是存在於“兩頭婚”裏的姓氏暗戰。

家住杭州蕭山的余蘋(化名)就有這方面的煩惱,“老二1歲多了,連戶口都沒有上。”余蘋説,“我父母很堅持,要讓老二上到我們家戶口裏。因為我父母在蕭山的農村還有宅基地,我父母覺得把小孩戶口挂在我家合適,而且現在都是獨生子女,跟誰姓也應該‘平等’。”

余蘋也道出了父母想法背後的原因:説起當初結婚,余蘋家條件較好,婚車是女方準備的,婚房、喜酒女方也出力多些。“父母覺得身邊有不少人‘兩頭婚’,就催著我生二胎,懷孕了但孩子跟誰姓遲遲沒談攏,沒想到生出來後有這麼多的麻煩。”

“還有一個原因是,蕭山這邊祖輩墓碑後面刻後代名字須是同姓才有資格,我父母也有這方面的考慮,他們也想有個跟他們姓的後代。”余蘋説。

話鋒一轉,“但我老公在蕭山農村也有宅基地,感覺跟我家姓他會很沒面子。”余蘋説,現在兩邊鬧得很僵,等到老二要上學了,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余女士説:“其實我跟老公關係都很好,就是這個問題僵持不下。”

杭州市余杭區婚姻登記處婚姻情感諮詢師林寧光説,不排除孩子兩個姓之後,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對各自姓氏小孩的偏愛,甚至將己方財産直接讓本姓氏的小孩繼承,進而帶來一些矛盾糾紛等。

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2014年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法院曾就一起“兩頭婚”離婚糾紛做出過判決,從該起案件中,我們可以一窺“兩頭婚”所面臨的法律難題。

小麗與小明(均係化名)經人介紹相識後登記結婚,登記後雙方按本地“兩頭婚”習俗舉行婚禮,婚後輪流到雙方父母家居住,並生育一子。由於小麗與小明性格不合,婚後經常為住哪一邊發生爭執,雙方均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2014年4月經親戚調解,雙方已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但對子女撫養、財産分割等事項意見相左。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秦鵬博認為,在小麗與小明的離婚糾紛中,雙方在協商中最大的分歧源於子女撫養、財産分割等事項,這也是“兩頭婚”中面臨的核心問題。例如父母可以只撫養隨自己姓的孩子而拒絕撫養另一個孩子嗎?隨姓的小孩可以只贍養單方的爺爺奶奶嗎?沒有隨姓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祖父母的遺産嗎?婚後夫妻財産歸各自所有需要哪些法律條件?

北京盈科(金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嚴亮奇也表示,“兩頭婚”,法律不禁止就可行,法律不禁止就給“兩頭婚”創造了條件。“但風俗不能排除法律,要防止守了風俗,卻違了法。”嚴亮奇表示,例如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篇中對於子女撫養做了詳細規定, 撫養的義務不因小孩跟隨哪一方的姓氏而改變。

浙江弘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姚璐佳認為,如果因為離異而需要給孩子改名,現行政策下需要孩子父母雙方在場,改名也會存在困難。此外,如果存在家庭財産混同的情況,在離婚時處理財産分割要區分出哪些屬於父母的財産,此時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在取證時會有一定的難度。

“兩頭婚”會是未來主流嗎?

趙春蘭説,“兩頭婚”不幸福的案例有不少,但現實情況是,“兩頭婚”被越來越多實踐,大家對於這種婚姻的接受度也在不斷提高,人們在借鑒失敗案例和不斷磨合中尋找平衡。

那些幸福的“兩頭婚”家庭有一個共性:即“父輩的妥協”——子代需要有自己的生活主張,父輩也需要更加開明,雙方家庭的默契度隨著協商與磨合提升,矛盾就會慢慢減少。尤其是雙獨家庭,“兩頭婚”讓“老一代可以緩解養老壓力,年輕一代可以緩解育兒壓力”。

杭州市上城區公益紅娘樓建忠認為,“兩頭婚”將會越來越多,現在的相親市場裏,女性不弱于男性甚至強于男性的經濟基礎,為踐行“兩頭婚”提供了條件。例如城鄉接合部,拆遷後一分就是三四套房,女方有婚房,而男方暫時沒有婚房很普遍。另外,“兩頭婚”能帶動一批單身男女更有意願走進婚姻殿堂。

“‘兩頭婚’體現父母一輩以及新一代年輕人思想更開明,前幾天我還走訪一家‘兩家拼拼’的婚姻,男方父母主動到女方父母家吃飯,他們説‘兩頭婚’只是形式上變化,實質和傳統婚姻沒有多大差別。我認為‘兩家拼拼’是一個趨勢。”樓建忠説。

不過多數專家對此持保留態度。“中國幅員遼闊,地域文化差異較大,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會接受這種形式,‘兩頭婚’還是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趙春蘭説。

有評論指出,“兩頭婚”並不是一種出於男女平等觀念的主動選擇,而是計劃生育政策下的副産品,它具有極大的暫時性和不穩定性,“這種仍舊建立在傳統父權制上的公平,是搖搖欲墜的”。

此前,有一項2032名網友參與的投票調查顯示,47.5%的受訪者認為孩子應該隨父親姓,54.7%的受訪者能接受孩子隨母親姓,23.2%的受訪者則表示不能接受“兩頭婚。

記者採訪一些在杭州打拼落戶的年輕人,詢問他們是否願意實行“兩頭婚”,有些人明確表示不願意,年輕人小張説:“在孩子入學簽名時,當我寫的小孩姓名是其他姓時,別人會考慮孩子是不是我親生的、覺得我是不是到府女婿……所以,我不同意‘兩頭婚’。”

有外界認為,“兩頭婚”既然有不少問題和衝突,夫妻間的感情會好嗎?

林寧光認為,幸福的婚姻,夫妻雙方必須得正確認識什麼是“愛”,那就是“我願意為你”而不是“你要為我”,所以當人們把婚姻當成一種交易,通常這種幸福也是難以持久的。

一些受訪的“兩頭婚”家庭認為,傳統“嫁娶婚”也有不幸福的,不能因極個別不幸福的“兩頭婚”案例否定了所有的“兩頭婚”,“兩頭婚”其實比想像中美好。(記者 商意盈、張璇、李平)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江浙“兩頭婚”現象:是“兩家親”還是“兩頭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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