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讚雲南防“艾”條例 落地還應重視隱私風險
近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對於爭議已久的HIV感染者告知問題,《條例》第二十條明確,艾滋病感染者應及時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感染者如沒及時告知配偶、有性關係者,將被追究刑責。該條例發佈後,相關話題迅速成為各平臺熱搜話題,得到了媒體的關注和網民的熱烈討論。
輿情綜述
據人民眾雲平臺顯示,12月6日,微信公眾號“雲南發佈”發佈文章《支援公民自願自主檢測!新版<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明年3月起施行》,文中詳細列出了《條例》全文。由此,輿論開始關注相關話題,12月7日,#雲南新版艾滋病防治條例#話題熱度激增。同時,部分媒體重點關注並報道了《條例》中第二十條關於“向伴侶隱瞞艾滋將構成犯罪”內容,該話題引發了各平臺網民熱議,當日輿情走勢攀升至最高峰。
圖 12月6日-14日“雲南向伴侶隱瞞艾滋將被追究刑責”輿情走勢圖 來源:人民眾雲
12月13日,繼央視新聞客戶端對該話題進行報道後,人民網官方微網志再度進行轉發,並配圖“以愛之名,消除歧視”,引導網民正確認知艾滋病。由此,輿情熱度再次激增,據人民眾雲平臺數據,12月13日全網有4612條相關微網志,包括財經網、中國新聞週刊、中國之聲等多家媒體官方微網志進行話題轉發報道。截至目前,據觀察該話題熱度仍有上升趨勢。
圖 12月6日-12月14日“雲南向伴侶隱瞞艾滋將被追究刑責”的傳播平臺 來源:人民眾雲
微網志成為該輿情事件最主要的傳播平臺。據人民眾雲平臺顯示,在整體輿情資訊的媒體渠道分佈中,與該話題相關的微網志共有19693篇,佔比達到九成以上。截至12月14日上午,與該事件直接相關的話題#雲南向伴侶隱瞞艾滋將被追究刑責#閱讀量達到2.3億,其他相關話題#雲南新版艾滋病防治條例##向伴侶隱瞞艾滋將構成犯罪#的閱讀量分別為4896.1萬、1826.9萬。
圖 12月6日-12月14日“雲南向伴侶隱瞞艾滋將被追究刑責”熱門詞雲圖 來源:人民眾雲
通過分析相關資訊的熱詞聚合發現,目前除了“艾滋病防治條例”“隱瞞”“雲南省”“新版”“伴侶”等與事件關聯性較高的詞彙具有較高出現頻率,同時輿論還聚焦于“追究”“刑責”“防艾”“宣傳教育”“學校”等熱詞,這説明不少媒體和網民還關注到了“隱瞞艾滋”這一行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問題和艾滋病的防治、教育及高校工作問題。
網民反饋
不少網民為《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點讚並認為值得全國逐步推廣。在由@財經網發起的“你支援#向伴侶隱瞞艾滋病將被追究刑責#這一措施推廣嗎?”微網志投票中,約7.5萬人表示“支援,希望逐步推廣”。有網民在支援全國推廣的同時表示,艾滋病患者的配偶和性伴侶對其病情有知情權。
圖 相關話題微網志投票截圖(來源:微網志)
有網民就“談艾色變”等歧視問題表示隱憂。觀察發現,部分微網志網民在相關話題下就艾滋病患者發表了過激言論,也有網民認為此舉可能加劇部分患者對就醫的畏懼心理,對存在變相加深公眾對艾滋病的歧視等問題表示隱憂。
還有網民就此呼籲重視婚檢等相關措施。有網民評論,不應向伴侶隱瞞艾滋病情,並圍繞“婚檢結果是否應告知對方”這一話題展開討論。有網民認為有侵犯隱私的可能性存在,如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可能會因此受到歧視;也有網民認為“婚檢結果應告知對方”是婚姻的前提與保障;還有網民認為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患者應將病情及時告知配偶。
不少網民就《條例》如何落實的問題表示疑慮。以規定中“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為例,有網民認為醫院無法如實得知患者是否已將實情告知其配偶,更有網民對醫院是否有告知的義務表示疑慮。
媒體評論
如何統籌艾滋病防治與教育工作之間的重點?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主任孫春蘭曾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部署,抓緊編制艾滋病“十四五”防治規劃。另外,宣傳工作是艾滋病最好的“防禦”,雲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法規處副處長石永佳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表示,斬斷艾滋病的傳播途徑或為當前防艾工作中的最大難點,若人人具備防範意識,將會對艾滋病的預防起到積極作用。
如何做好隱私權和知情權之間的權衡?一方面,《南方週末》評論,涉及健康問題的個人隱私,只有在不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前提之下,才構成合理的隱私。另一方面,如《遼沈晚報》曾寫道,讓艾滋病從社會問題回歸至醫療問題是社會進步的見證。故如何做好患者隱私權與伴侶知情權之間的權衡,仍是政策制定者值得關注的問題。
如何把握法律創新與社會效果偏差之間的平衡?對此,光明網評論指出,《雲南艾滋病防治條例》中規定隱瞞艾滋病入刑的條文于法無據,違背了上位法的框架,而僭越上位法的法律創新不正當地擴大了社會大眾的義務,或産生“好心辦壞事”的社會效果偏差。
輿論點評
網民對《雲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的點讚,實則是對當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讚許。但在點讚之後,筆者認為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
個人隱私的邊界在哪?有評論指出,不能無限制地以隱私為由侵犯公共和他人的安全及利益,故艾滋病患者及醫院的告知行為是對公眾生命健康的保障。然而,條例的修訂或將加深社會中“談艾色變”的歧視問題,雲南艾滋病條例將艾滋病再次帶入了輿論的視野,甚至出現了針對艾滋病患者的過激言論。因此,在未來條例的實施及細化過程中,應將防艾工作與個人隱私保護同步進行,切勿將“好事”變為“無心之失”。
(作者:人民網新媒體智庫助理研究員 林子蕊 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見習輿情分析師 程欣)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點讚雲南防“艾”條例落地還應重視隱私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