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減少了,創業辦事能“減負”嗎?——聚焦“減證便民”行動新進展
劍指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煩、多頭跑、來回跑……持續開展2年多的“減證便民”行動,目前迎來新進展。
記者從19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獲悉,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司法部副部長劉炤在會上表示,國務院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司法部、國務院審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面推行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跟蹤評估,加強指導協調。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什麼?證明減少後,群眾辦事創業會更方便嗎?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減證”為群眾“減負”
家住湖南省津市市的“準媽媽”程穎前不久去社區辦理生育服務證,在社區窗口登記、列印證件後,5分鐘就蓋章取證了。“我的戶口在長沙,一開始還擔心不能辦理呢,沒想到這麼快就辦好了,全程也沒問我要居住地證明。”程穎很高興。
證明減少的背後,是黨中央、國務院自2018年起持續深入開展的“減證便民”行動。通過全面清理“奇葩證明”、迴圈證明、重復證明,加快部門資訊共用、簡化辦事辦證流程,群眾辦事時長明顯縮短,行政服務成本有效節約。
據司法部統計,截至2019年底,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2018年9月司法部投訴監督平臺共收到群眾相關投訴865件,2019年11月則收到相關投訴15件,投訴量大幅度下降。
在證明清理工作的基礎上,2019年,經國務院批准,司法部組織天津、上海、浙江等13個省、直轄市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個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探索建立“減證便民”的長效機制。
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介紹,試點涉及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救助等60多個領域2000多個事項,極大方便了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為例,共有6項社會保險經辦和12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開展了試點,累計減少1600多萬份紙介質的證明材料,摞起來厚度能達到1.6公里。”趙振華説。
用“承諾”代替“證明”
根據國辦近日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後,我們去政府機構辦事將有什麼變化?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並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
也就是説,這是一種基於社會信用的機制,申請人向行政機關承諾自己符合申請事項所需的條件,但也要為其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果説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主要是為群眾辦事“減負”,那麼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就為企業提供了更便利的營商環境。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負責人陳燁表示,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要求申請人作出承諾後,仍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有關申請材料,但行政機關不再對申請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需要當場作出許可決定,實際上是通過告知承諾大幅簡化審批程式,實現快捷辦證和快捷領證。
真正實現“門好進、臉好看、事情好辦”
“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並不意味著法定證明都不要了,而是更多要通過行政機關的資訊共用、事中檢查、事後核查等方式加強監管。”趙振華表示,今後要加強告知承諾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對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承諾不實的,行政機關要依法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並納入信用記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在機制建設方面,各地要建立審改、司法行政、政務服務、資訊公開、電子政務、發展改革、公安、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等單位參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牽頭單位,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工作推進情況。
針對資訊共用方面的“堵點”,政府層級之間、部門之間及部門內部機構之間,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加強資訊共用方面的制度建設。
“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盯企業群眾辦事‘難點’‘堵點’,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讓企業和群眾真正感受到‘門好進、臉好看、事情好辦’。”劉炤説。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證明減少了,創業辦事能“減負”嗎?——聚焦“減證便民”行動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