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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改”被“延改”警示:市場堵點多為“人造”

16日,新華每日電訊刊發《河南:“鹽改”被“延改”,有外來鹽企被罰到停業》,曝光了河南少數地方的“鹽改”一拖再拖,至今未完成政企分離,甚至還出現鹽政稽查車拉鹽送賣的怪象。在部分“鹽改”未完成區,外來鹽企跨區經營遭遇下文扎“籬笆”、執法憑“感覺”、處罰靠“口供”等五花八門的障礙。

2017年1月1日起,國務院正式實施鹽業體制改革,要求省市縣三級鹽業體制2017年年底前實現政企分離。“鹽改”是國家部署的重要改革,容不得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對“鹽改”未完成區應該嚴令其整改。

同樣是調味行業,醬油、醋等行業,在市場充分競爭的情景下,都出現了大型龍頭企業及知名品牌。但是食鹽行業,由於市場分割嚴重等原因,整個行業的發展水準相對落後,前些年有地方竟然還出售“腳臭鹽”。落實“鹽改”要求,才能實現鹽業資源有效配置,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促進食鹽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在那些“鹽改”未完成區,外來鹽企跨區經營遭遇到的障礙五花八門,所有的手段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就是把外來鹽企驅逐出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有食鹽零售商反映,只要賣外來鹽,縣鹽業局就頻頻來查,執法人員不説不讓賣外來鹽,但高頻率檢查甚至蹲守,做生意的誰受得了,寧願不賣外來鹽也不願惹事。

“鹽改”不到位,政企不分離,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既得利益者為了一己之私利,堆攏起阻礙改革的“土圍子”,該被市場淘汰的鹽企淘汰不了,經營好的鹽企也壯大不了。鹽業裏出現“劣幣驅逐良幣”,市場與整個社會都無法接受。

“鹽改”被“延改”,付出代價的還有普通百姓。在一些地方,外來鹽企的食鹽批發價,比當地縣鹽業公司便宜至少50%。人人都要消費食鹽,雖然個人用量不大,但算起總賬來數目也不小。這中間的差價,就得由消費者掏腰包,關乎很多人的切身利益。

雖然各地都聲稱力推“鹽改”,但仍有部分市縣進展緩慢,致使有些省份的“鹽改”完成截止日期多次推延。鹽業體制朝著市場化方向改革是大勢所趨。“鹽改”落實到位,對行業發展有益,對老百姓有利,因此絕不能一拖了之。

推動“鹽改”,需要當地主政者拿出勇氣、主動擔當,即便阻力再大、困難再多、利益糾葛再複雜,也要堅決拆掉“土圍子”,讓市場的歸市場、監管的歸監管。對待“鹽改”懈怠者、拖延者,督查部門不妨主動出擊——改革已過3年多,“鹽改”不該再拖了!       (本報評論員)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鹽改”被“延改”警示:市場堵點多為“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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