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被“移出群聊”輿情素養應成為地方幹部的必修課
“一個小包間最高收費是兩小時1580元,僅提供一壺茶和兩份甜點”,11月12日,《齊魯晚報》刊發報道反映濟南部分公園內餐館價格偏高問題後,當事記者被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工作人員移出媒體群,後者還表示,“監督是正常的,但我也有難處”。據悉,濟南市園林局數天前曾發佈規定,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等。11月15日晚,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回應,已對當事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將認真整改,善待媒體,尊重記者,自覺接受輿論監督。
輿情趨勢
據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監測數據顯示,自11月11日至17日,共監測到相關輿情資訊389條。其中,網媒資訊166條,紙媒資訊5條,微信公眾號文章92條,微網志21條,APP資訊105條。此事經新京報報道後熱度開始迅速攀升,截至11月17日,微網志話題#記者刊發監督報道被移出媒體群#官方通報記者發監督報道被移出群#累計已獲927.9萬次閱讀,新京報微網志@新京報的相關報道也已獲得811次點讚。
圖:“記者被移出群聊”事件輿情走勢圖(數據來源圖: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
媒體觀點
該事件迅速發酵後熱議不斷,各家媒體紛紛發表評論文章。具體而言,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公職人員應重新認知新聞工作的監督功能,而不是把輿論監督當成“洪水猛獸”。部分媒體報道提到,濟南市公園內部分餐廳收費現狀與11月11日發佈的《濟南市公園服務管理規範(試行)》(後簡稱《規範》)規定相悖。齊魯晚報網認為,政策在執行中能否做到不走樣,是市民非常關心的問題,記者對目前存在問題的報道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然公職人員將記者移出群聊的不當做法卻阻礙了新聞工作者捍衛社會公共利益的職責。《南方日報》表示,記者的報道是為了保障公園的公共屬性、紓解社會矛盾,可見,報道是“幫忙”而非“添亂”,屬於建設性輿論監督,將“監督報道”與“負面報道”畫上了等號是對輿論監督的誤讀。新聞工作的監督功能理應受到尊重和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就曾在2016年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中強調,建設性的輿論監督是媒體履行使命職責的一項重要工作,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是統一的。
公職人員應努力消除“輿論監督敏感症”,謹防面對監督“玻璃心”。“記者被移出群聊”折射了在政府社會治理體系中,還存在個別工作人員從官僚主義和本位主義看待輿論監督的現象。面對此問題,新京報公眾號發文稱,“逆耳利於行”,負有管理之責的部門應習慣監督和被監督,以此作為治理動作自我規範的助推之力,反躬自省,秉持問題導向,補上缺位的監管。除了要努力破解“玻璃心”思維,還更應深刻理解此思維産生的背後根源。學者操慧指出,維護自身權益但又不願承擔過多責任的利己心理,即“輿論監督敏感症”,根源是“共責”理性的缺失與“盡責”意識的缺位,此行動邏輯使輿論監督的善意和正義窄化,是一種變相的“失智”。
有關工作人員回應態度引爭議,逃避和“捂蓋子”得不償失。有關記者被移出群聊後,該局的宣傳辦主任和工作人員回應稱,“監督是正常,但是我也有難處”。針對此回應,浙江日報報業集團的新聞視頻客戶端天目新聞也表示,因為“有難處”就將記者移出群聊,不但無助於現實問題的解決,反倒會讓公眾疑惑其“難處”究竟來自何方,背後的“難言之隱”又是什麼。上游新聞網表示,此舉或會讓公眾更加疑慮相關工作是否存在失職不當。儘管15日該局稱將高度重視並對當事人嚴肅處理,其初期回應的語焉不詳已經一定程度助推了輿論的持續關注。
有關工作人員作為單位的“代言人”,相關單位亦不能脫責。據半島新聞客戶端報道,11月14日晚,該局宣傳辦主任薛先生向當事記者道歉,並稱,“我和記者溝通了,得到了他的諒解,這是我個人行為,和單位沒關係”。此事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單位應當負責,紅網針對此前“南昌城投集團宣傳工作人員將記者移出群聊”的事件評論表示,如果該工作人員僅僅是在私人微信群發消息,當然是“個人行為”。但在聯絡群裏,作為整個單位的“代言人”,工作人員一言一行恐怕代表的不再只是“個人”了。此外,錢江晚報網也表示,相關單位也對此有後續整改責任,應舉一反三,強化作風和紀律建設,及時糾偏相關公職人員的錯誤邏輯認知和具體行為。總之,儘管涉事人員試圖用“個人行為”幫單位撇清責任,但大部分媒體並未“買賬”。
“神操作”吸引眼球,容易“拔出蘿蔔帶出泥”。此番“神操作”的另一個後果是,隨著“移出群聊”事件曝光,涉事主體的相關係列事件都將被置於更加嚴格的輿論“放大鏡”下審視。紅星新聞網發現,相關記者報道中有公園的保安稱,《規範》發佈後,部分被拆除餐館是由於缺少規劃手續。如果這一説法屬實,這些高檔餐館的問題就不僅僅是“價格偏高”,而是違章建設。這或暴露監管失職問題,當地有關部門應當一查到底。並且,紅星新聞網還指出,在地方政府已經出臺《規範》的前提下,個別部門卻毫無動作,這或許也暴露“有人把違規操作當成了常態”。
輿情點評
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輿情素養有待提升。從上述媒體觀點可知,有關工作人員的回應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輿論熱議。微信群等線上工作方式早已普遍,尤其在後疫情時代的線上工作趨勢下,更將成為“常態”。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意識到,除了傳統的新聞發佈會,線上工作群等多種新興工作場景中個人也代表單位形象,個人更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同時,其所在組織也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加強培訓,提升其媒介與輿情素養。
構建立體監督的健康輿論生態。此次事件迅速點燃輿論場的原因一方面是公職人員未正視和重視媒體輿論監督的社會責任擔當,另一方面是對自身權力的濫用和避責的利己心理。如今,具有便捷性和交互性的網路逐漸成為多元主體的利益與訴求表達場,無論是媒體還是普通公眾,主體意識都得到激發,立體監督的健康輿論生態有賴共同努力構築。地方幹部應學會並習慣傾聽來自社會不同群體的監督,吸納更多來自百姓的聲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重構社會信任。(人民網新媒體智庫助理研究員 趙紫荊見習助理研究員 劉睿睿)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記者被“移出群聊”輿情素養應成為地方幹部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