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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上海買6套別墅20年後才想起 網友:好想體驗一下有錢人的煩惱

近日,有媒體報道,浙江人秦先生在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在上海買了6套別墅,全款付清了,但他沒過戶就離開了上海。其中兩套他轉賣給了員工,也辦理了過戶。20多年後他回上海發現房地産開發公司(建銀公司)私自將餘下四套別墅轉賣給了別人。新聞一齣,中國青年網、河南商報、瀟湘晨報等多家媒體紛紛轉載,微網志、今日頭條等平臺網友留言積極,助推輿情熱度迅速升溫。

"絲路輿情"網路輿情監測系統顯示,截至11月13日 12時,"6套別墅"方案下共監測到相關輿情資訊487條。其中APP的比重最大,共有147篇,佔比30.18%;微網志126篇,佔比25.87%;網頁69篇,佔比14.17%。微信、頭條號等平臺亦有網友關注。

其中,微網志話題#男子買6套別墅20年後才想起#閱讀60余萬,網友討論熱情高漲。

除案件事實本身之外,輿論主要關注點在於20年前即已有人全款買得起6套別墅,並且還能忘了,調侃"有錢人太可憐了,6棟別墅都能忘,不像我,冰箱裏有幾個雞蛋我都記得清清楚楚"。還有網友戲稱"這是近期看過的最好的凡爾賽文學作品"。(注:"凡爾賽文學"簡稱"凡學",近期爆火的一個網路梗。)

回到案件本身,據媒體報道,發現別墅被轉賣後,2013年,秦先生起訴房地産公司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法院一審最終認定房地産公司敗訴,賠付秦先生餘下四套別墅的金額共計1220萬。

房地産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為,秦先生有相當大的錯誤,根據二審判決,秦先生只能拿到150多萬的房款,和一審在金額上相差1000萬左右。

二審判決之後,秦先生申請抗訴,檢察機關認為,二審法院的判決完全忽略了建銀公司的過錯。除此之外,法院的判決書中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自相矛盾,違背了實體公平。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抗訴。抗訴之後,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再審過程中,法院完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撤銷了生效判決,恢復了一審的判決處理方式。

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了解到,媒體報道中的"秦先生"實際為"上海寧梅經營總公司",該案件中別墅為公司財産,房地産開發公司全稱為"上海建銀房地産有限公司",6套別墅為青浦縣城區盈港花園村別墅六幢,房號為42-47號,總價值2746800元,雙方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書約定:協議簽訂後一星期內乙方付給甲方2,326,800元,餘款420,000元待完工驗收移交時全款付清,後"梅寧公司"實際支付2326800元。

(2019) 滬0118執恢362號《上海寧梅經營總公司與上海建銀房地産有限公司其他執行裁定書》(下圖)指出,"除上述已查控的財産外,本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産。本院于2019年5月5日,將被執行人上海建銀房地産有限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2019年9月20日,本院將上述執行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上海寧梅經營總公司,申請執行人予以確認並表示目前也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産。本院認為,本案暫時難以執行。"

所以最後的結果是,當事人最終勝訴了但是拿不到錢,因為涉案房地産開發公司公司名下的資産很少且難以執行。

最後,小編也想感嘆一句:"好想體驗一下有錢人的煩惱哦"。

部分素材來源:錢江晚報、中國裁判文書網

(北京環宇方圓資訊技術研究院絲路中國輿情中心)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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