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5月19日電(記者周文衝)5月19日晚,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發佈“胖貓”跳江事件調查情況。
根據警情通報,譚某(女,27歲,重慶石柱人)和劉甲(男,21歲,網名“胖貓”,湖南臨武人,下文以“胖貓”代稱)以真實身份交往兩年多,互見親友,並在一定範圍公開雙方戀愛關係,經濟上互有往來,共同攢錢謀劃未來生活,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係,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戀愛為名騙取“胖貓”財物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犯罪。
5月11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對劉乙(女,28歲,湖南臨武人,“胖貓”姐姐,下文以“劉某”代稱)報案稱譚某詐騙其弟“胖貓”錢財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劉某對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同時,經調解,近日劉某父母與譚某已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警方經依法調查查明,“胖貓”跳江後,劉某翻閱“胖貓”遺留的手機後,通過抖音賬號多次發佈“胖貓”與譚某私聊記錄、轉賬截圖等個人隱私資訊。後又在發佈懷念“胖貓”資訊時,採取另註冊賬號在評論區點評引導、邀約親友跟評的方式,繼續曝光譚某相關地址、抖音賬號等資訊。劉某的行為導致譚某被網民攻擊辱罵,網路出現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並造成網路空間秩序混亂。調查過程中,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並認錯,警方將根據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胖貓”去世後,引發網民關注熱議。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在警情通報中表示,一個鮮活生命黯然消逝,令人痛心。願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