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持續推進涉校外培訓的群眾投訴舉報核查處置工作

發佈時間:2023-06-15 08:55:59 | 來源:教育部 | 作者: | 責任編輯:閆景臻

      “雙減”以來,教育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高度重視涉校外培訓的投訴舉報線索核查工作,建立了校外培訓投訴舉報核查處置機制,將國務院“網際網路+督查”平臺、教育部官網、“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舉報平臺獲得的舉報線索,通過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分發各地核查處置,前10批次投訴舉報問題已核查處置完畢,實現動態清零。

       目前,最新的第11、12批次校外培訓問題投訴舉報線索共101條,其中第11批次45條,第12批次56條,較最高峰1068條(第7批次),分別下降95.8%、94.8%。第11、12批次問題線索也已全部由地方核查處理完畢。投訴舉報問題主要集中在培訓機構“退費難”“隱形變異培訓”等方面,以往群眾反映最為集中的“退費難”問題線索,兩批次共10條,僅佔比9.9%。經過不懈努力,投訴舉報問題線索連續數月保持在歷史最低水準。

       據悉,各地通過層層壓實責任,逐一核查問題線索,積極與投訴舉報人進行溝通反饋,主要以退費、法律途徑、置換服務等方式,多措並舉解決群眾“退費難”問題;對“隱形變異培訓”“收費不規範”“違規廣告”等問題,各地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給予責令整改或關停處理。

       下一步,教育部將強化對各省負責投訴舉報問題線索核查處置、日常巡查執法工作人員的培訓,結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以典型案例為切入點對相關政策要點、難點進行深入解讀,全面提高基層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的問題線索核查處置和執法能力;對“退費難”“隱形變異治理”等重點難點問題,加強針對性指導,幫助地方更好地化解治理難題。同時,加快推進《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出臺進程,進一步完善校外培訓治理的制度體系,規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行為,全面提高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法治化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