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3月2日訊 近日,《青島市礦産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正式發佈實施,啟動新一輪礦産資源宏觀調控,為青島市“十四五”時期以及展望到2035年的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指明瞭方向、提供了依據。
為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國家資源安全戰略、節約優先戰略和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我市著眼解決礦産資源供給能力不足、礦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不力、綠色礦業發展品質不高等突出問題,通過編制實施規劃進行宏觀調控,切實加強礦産資源管理改革,提升礦産資源保障能力,推進礦産資源合理高效利用和礦業綠色高品質發展。
據介紹,《青島市礦産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主要從五個方面加強礦産資源宏觀調控和促進礦業發展經濟發展:
一是明確了礦業發展目標。安排了地質資源調查、礦産勘查、礦産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礦業綠色發展、礦山生態保護修復、礦産資源管理等方面的目標指標。
二是優化了礦業産業佈局。明確了重點勘查礦種和開採礦種,確定了限制勘查開採礦種和禁止勘查開採礦種,規劃打造西北部石墨、北部金銀和東部地熱礦泉水3個重點礦業發展區,落實國家、省有關能源資源基地、國家規劃礦區等規劃區塊。
三是強化了資源開發保護。加強規劃準入管控,強化礦産資源保護。明確開採規模準入條件,要求新建金礦應達到9萬噸/年、鐵礦應達到45萬噸/年,石墨礦、建築用石料礦應達到大型規模。新建建築用石料礦山最低規模不低於100萬噸/年,且服務年限不少於10年。
四是提升了綠色礦業高品質發展水準。明確新建礦山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和運營。生産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擬重點建設9家綠色礦山;鼓勵具備條件礦山開展數字化、資訊化、智慧化建設。
五是加強了礦山生態修復。明確新建礦山堅持源頭預防,接受社會監督,生産礦山按照“邊開發、邊保護、邊生産、邊治理”要求,加強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管;探索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多元化投資融資機制,有序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修復和資源化利用。
青島市將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抓好《規劃》組織實施,以服務黃河重大國家戰略、加強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和保護、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需求為目標,著力提升礦産資源集約節約與高效開發利用水準,努力構建礦業經濟發展新格局,切實保障能源資源安全,大力促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助力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作者 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