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1月31日訊 1月3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圍繞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動,對“突出交通違法車輛”、“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高危風險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等進行公佈曝光,警示廣大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守法文明出行。
突出交通違法車輛,重點對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及一次記12分重點車輛進行了曝光。全市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3718輛,其中,重型貨運車1203輛、營運車2487輛、危化品運輸車27輛、旅遊客運車1輛。一次記12分的重點車輛64輛,其中,重型貨運車30輛、營運車32輛、危化品運輸車1輛、旅遊客運車1輛。淄博祥安道路運輸有限公司、淄博鑫凝物流有限公司、山東裕津物流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被列為高風險企業。
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月27日9時許,張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C2M369小型汽車,在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高苑路工商銀行院內時與停放在此的董某的車牌號為魯CE578K小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全部責任;董某無責任。
案例二:
2022年9月16日15時35分許,孫某駕駛魯C721NP號小型轎車在彩虹路淄博物豐鋁鎂科技有限公司門口對過停車(在黃色網狀線內)開車門時,將順彩虹路由西向東行駛的劉某某駕駛王某某乘坐的淄博(臨)0765073號電動二輪車撞倒,劉某某及王某某倒地受傷,車輛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孫某駕駛機動車停車開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擬認定孫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某及王某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1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
G205山深線後許村路口交通流量大,車速較快。目前,各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聯合整治。在此,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廣大群眾,途經此路段,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減速慢行,確保出行安全。
2名終生禁駕人員
劉某某、萬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並構罪被終生禁駕。(王躍海 通訊員 白繼農 馬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