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的有關部署,全面推進全省培訓療養機構改革工作,山東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聯合工作組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一則通知,對省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情況進行調查統計。
經濟導報記者查詢發現,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涉及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要堅持分類推進,區分不同情況,按照撤銷、整合、脫鉤、轉型等改革方式,分別進行相應調整;堅持精簡效能,貫徹落實嚴格控制機構編制要求,精簡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編制,優化資源配置;堅持積極穩妥,有關方面就調整事項充分協商,確保調整工作有序開展和人員隊伍穩定。
其中,對於整合的培訓療養機構,整合後的事業單位機構和編制總量應進行精簡。對於機構和職能併入上級部門、行業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或同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的市縣兩級部門、行業幹部教育培訓事業單位,以及併入教育培訓、醫療、養老等事業單位的培訓療養機構,應撤銷原有機構,登出事業法人,原有事業編制適當精簡。現有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健康養老服務、醫療衛生、職業教育、公共文化等其他類型事業單位的,根據新的職責任務,在現有編制規模內按照精簡原則重新核定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