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魯中5月8日訊(馮曉晴)本網從淄博改革網獲悉,為解決人才工作責任虛化弱化、合力不強等問題,近日,張店區制定《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責任清單》,將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責任明晰化,推動任務落實。
明確責任清單內容
對照人才工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對承擔人才工作職能的42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逐一細化、量化出需要抓的100項具體工作。比如,明確區人社局“強化市場化招才引才,用人單位以獵頭方式引進人才的,再按獵頭經費10%、最高1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補助”,區科技局“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5萬元獎勵”,區總工會“培養20名‘張店金牌工匠’,給予每人3000元的資金支援”等。
強化推進落實措施
實行臺賬式管理,各責任單位對每一項工作責任都制定具體推進措施,明確完成時限、責任科室和具體責任人,報區委組織部備案。區委組織部對各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跟蹤管理,每月對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匯總,根據任務完成情況賦分排名,在全區範圍內通報工作進展和排名情況。另外,每月確定1—2項重點任務,採取調研座談和不打招呼實地檢查的方式,幫助相關單位搜尋問題不足,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抓好落實。
嚴格工作問責機制
每月排名通報情況納入人才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體系,對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推進緩慢、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由常委組織部長和分管副部長分別約談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和分管負責人,督促抓好整改;每個季度綜合排名後3位的單位,在人才工作協調推進會上作表態發言;年度考核成績列後3位的,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向區委作出書面説明,取消相關責任人的評先樹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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