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查獲“腳臭鹽”9起 已有兩起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2017-05-06 09:04:05 來源:大眾網 作者:林鵬 李若愚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截至5月3日,山東全省17市中有12個發現涉事食鹽,已經查封、暫存346.05噸。臨沂至今已查獲“腳臭鹽”9起,目前,已有兩起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近期,“腳臭鹽”事件備受關注。4日,山東省鹽務局召開媒體見面會通報稱,截至5月3日,山東全省17市中有12個發現涉事食鹽,已經查封、暫存346.05噸。其中9起問題食鹽因涉嫌犯罪,已經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其中,臨沂查封、扣押51.826噸。5日,記者從臨沂市鹽務局獲悉,臨沂至今已查獲“腳臭鹽”9起,目前,已有兩起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記者獲悉,臨沂市至今查獲有異味食鹽(腳臭鹽)9起,主要在臨沂市蘭山區、郯城縣、沂水縣、蒙陰縣四個縣區查獲,由鹽政稽查人員在市場檢查中發現。目前,已有兩起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涉案當事人因非法經營被刑事拘留。另外7起案件,除1起正在調查外,其餘6起因涉案鹽産品數量較小,被行政處罰。罰沒的鹽産品按照《山東省鹽業管理條理》規定,將被當作工業用鹽處理。

  據了解,臨沂市發現的異味食鹽,主要是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代鹽人”牌食鹽品種和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中鹽牌精製食用鹽,當加熱或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臭味。經國家鹽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其感官指標不符合《食用鹽》(GB/T 5461—2016)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GB 2721—2015)標準的有關要求:“食鹽産品必須是白色、鹹味、無異味,如果有異味則為不合格産品”。

  記者獲悉,自2017年1月1日起,臨沂市鹽務局先後下發《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食鹽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政策專項行動方案》。兩方案均為期三個月,一直到6月30日結束,要求圍繞重點環節、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拳出擊,聯合公安、食藥監局等職能部門,形成共同監管合力,有效堵塞和杜絕生産、購銷、使用假冒偽劣食鹽現象。5月3日,下發《關於全面排查、下架問題食鹽産品的緊急通知》,要求全市鹽政人員取消節假日,實行7*24小時工作制,緊急開展市場排查工作,對市場上發現的問題食鹽産品,要責令下架、停止銷售。

  記者了解到,2016年,臨沂共查處涉鹽違法案件3981起,其中簡易案件1186起,一般案件2795起,查沒私鹽474.4噸,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案件116起,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93人,判刑16人。

  2016年下半年以來,全市鹽政稽查人員對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用鹽戶、農村食品加工戶、農村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食品零售戶、大中型商場連鎖超市食品加工戶、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食品加工戶進行了徹底清理整頓,嚴格查處違規行為,杜絕大包裝鹽流入食鹽零售市場。根據國家鹽業管理規定,分鹽種(包括食用鹽、畜牧鹽、漁鹽、腸衣鹽、工業鹽等)對其規模、用量、地址、聯繫方式等詳細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到目前為止,各縣區鹽務局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局共同發佈食鹽市場經營管理通告26000份,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局共同簽訂食鹽安全承諾書(網點用)、食鹽安全責任書(餐飲、工業鹽用戶用)共計40000份。

  2017年1--4月份,全市共查處鹽業違法案件1131起,沒收鹽産品135噸,行政拘留4人,判刑6人。

  臨沂市鹽務局提醒,山東省實施食鹽零售許可證制度,請廣大消費者到有食鹽零售許可證的超市、商店購買“魯晶”牌食鹽食用。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對市場上不合格鹽産品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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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鹽作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十分重要,全國各地驚現臭腳鹽引發關注。近日,一則全國多地現臭腳鹽新聞引起關注。全國多地現臭腳鹽,究其原因,並不是物美價廉,或有特殊療效,而是這款鹽有異味,當加熱或用手搓之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腳臭味。梳理髮現,這款鹽先後在安徽、山東、江蘇、江西等省出現。

  目前,導致該鹽産生異味的原因仍未明確。但市民選購鹽時需注意,不要購買類似産品。近日全國多個省市,出現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商標名為“代鹽人”的深井岩鹽(加碘)。該鹽存在異味,當加熱或用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腳臭味。多地職能部門已要求該品牌食鹽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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