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出爐,按照該計劃,《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等10件地方性法規草案會在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據悉,《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目前正在徵集民意,其中擬規定,如果在風景名勝區禁火期、禁火區內吸煙、點火、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將被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10件地方性法規草案年內提請審議
有的法規草案正在徵求民意
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山東省禁毒條例(草案)》、《山東省全民健身條例(草案)》等10件法規草案,會在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另外,還有《山東省資訊網路安全保護條例》等32件地方性法規草案將在條件成熟時爭取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目前,山東省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5處、省級風景名勝區35處,總面積4818平方公里。但是,風景名勝區管理不規範、機制不健全、資源利用不當等問題在省內依然存在,而現行的《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難以適應當前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需要。因此,儘快制定符合山東實際的風景名勝區管理地方性法規便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3月底,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已對《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目前,《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正在公開徵求民意。
風景名勝資源若遭嚴重破壞會被“亮黃牌”
風景名勝區若整改不力將被撤銷
此前,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評估和監督檢查辦法》中,為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建立了黃牌警告和退出機制。此次,《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中也擬推出風景名勝區警示和撤銷制度,並對有關內容作了具體規定。
按照上述條例草案,省級風景名勝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示,責令限期整改:風景名勝資源遭受嚴重破壞或者瀕臨滅失風險的;自風景名勝區設立之日起兩年內未編制完成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其他嚴重問題的;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落實法定監管職責,保護管理明顯不力的。
尤其引人關注的是,上述條例草案中還擬規定,被警示的風景名勝區完成整改或者整改期限屆滿,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進行評估。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報請省人民政府予以撤銷。
風景名勝區裏的景物、設施上禁刻“到此一遊”
在禁火區抽煙最少罰款300元
在風景名勝區遊玩時,有一些遊客喜歡在景物或者設施上刻劃“到此一遊”等標記,這樣的行為不僅不文明,還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風景名勝區的生態和景觀。為此,上述條例草案中擬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內,禁止在景物或者設施上刻劃、涂污,也禁止在禁火期、禁火區內吸煙、點火、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如果有人在風景名勝區的禁火期、禁火區內吸煙、點火、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將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條例草案中還擬規定,風景名勝區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現役軍人、殘疾人、老年人等遊客,應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優惠票價。另外,禁止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或者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物;已經建設的,應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逐步遷出。
遊客到風景名勝區裏遊玩,自然景觀、景物可以“隨意拍”。上述條例草案中擬規定,風景名勝區內的自然景觀、景物,應允許遊客攝影、攝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佔攝影、攝像位置,不得向攝影、攝像的遊客收取費用。如果有人圈佔攝影、攝像位置,向攝影、攝像的遊客收取費用,將責令其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